(2,4,6-三硝基苯酚)-(NO2)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黄色针状或块结晶,无臭,味极苦,密度:1.76;凝固点:
(二)毒性
本品有毒。主要引起皮肤伤害,有很强刺激性。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吸入:对鼻黏膜有刺激性,支气管炎。
眼睛接触:引起结膜炎,角膜损伤。
皮肤接触:引起过敏性皮炎。
口服:1~2g可引起溶血、出血性肾炎和肝炎。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长期接触,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症状,并损伤红细胞,引起出血性肾炎、肝炎、黄疸等。
(五)火灾与爆炸
经摩擦、震动,易发生剧烈爆炸。遇明火高温也有引起爆炸的危险。着火时,消防人员必须再有放爆掩蔽处操作,用大量水灭火。
(六)化学反应性
本品为强氧化剂,能与可燃物、还原剂剧烈反应而发生燃烧爆炸。能腐蚀金属,而且生成的金属盐对震动或热极为敏感。
(七)人身防护
吸入:使用合适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具(防护服、呼吸道防护具等)
皮肤:除使用有效防护具外,还可使用放油膏和工业用皮肤清洁剂。
眼睛:戴防护眼镜。
(八)急救
吸入:迅速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眼睑张开,用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眼20分钟。
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
口服:误服后立即漱口、饮水及镁乳,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爆炸品的专用仓库内。远离火源、热源。与起爆器材、金属粉末、碱类、可燃物、还原剂隔离储运,搬运时禁止撞击,严禁接触金属工具及拖拉、摩擦。包装方法:(Ⅰ)类。
(十)安全与处理
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设置适当的卫生设备,安装局部通风,使用有效防护用具。发生泄露时,加水润湿,移至指定的地方销毁,对污染的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排入废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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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醚-CH3CH2OCH2CH3
(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透明、无色、易挥发有芳香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沸点:
(二)毒性
本品对人体有麻醉性能。当吸入含量为3.5%时,30~40分钟就可失去知觉。
(三)短期暴露的影响
当浓度达7~10%时,能引起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麻痹,最后致死。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人体过量吸入,会引起严重的急性中毒。呼气中带醚味,并出现呕吐、流涎、出汗、喷嚏、咳嗽、头痛、记忆力减退、无力、兴奋,常并发肾炎、支气管炎、肺炎。
(五)火灾与爆炸
本品易燃。与强氧化剂反应能起火爆炸。在空气中与氧长期接触或受光照会生成不稳定的过氧化物,受热能自行着火爆炸。着火时,可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沙土灭火。用水灭火无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六)化学反应性
微溶于水,易溶于盐酸,能与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有机溶剂混溶。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气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浓度时,应佩戴有褐色色标的滤毒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果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可用的安全淋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使吸入蒸气的患者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并保暖
眼睛及皮肤接触:须用水冲洗,严重患者就医诊治。
口服:误服立即漱口,急送医院救治。
(九)储藏与运输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低温库房内,库温最好控制在
㈩安全和处理
防止发生泄漏,如有泄漏,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地方任其蒸发。对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涤剂刷洗,经稀释的污水防入废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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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化性状和用途
无色液体,具有香味。沸点:
(二)毒性
属中等毒性。急性:损害神经系统,慢性:主要损害造血系统。
最高容许浓度:40㎎/m3
(三)短期过量暴露的影响
吸入:在50~150ppm内暴露五小时能致头痛和乏力,在200~500ppm内暴露一小时能致恶心、头晕、精神混乱;在300~ppm时暴露30~60分钟能刺激鼻和喉,在7500ppm时暴露30分钟能致死亡。
眼睛接触:高浓度蒸汽能产生轻度刺激和水疱.液体会产生轻度的灼伤感。
皮肤接触:流体能溶解皮脂而干燥。口服:产生类似吸入的症状,液体流进肺部能造成严重伤害。
(四)长期暴露的影响
苯对造血系统会造成危害,可致贫血、感染、皮下出血。长期低浓度暴露会伤害听觉等,引起头痛、头昏、乏力、苍白、视力减退和平衡失调等。在长期、严重暴露后不会有遗传影响。
(五)火灾和爆炸
高度易燃性,有严重火灾危险品。用干粉、泡沫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蒸汽能沿地平面流动到火源处并回火,属于甲类火灾危险物品。
(六)化学反应性
正常稳定。接触强氧化剂(如硝酸),会增加火灾危险。
(七)人身防护
吸入:蒸汽或烟雾浓度不明或存在可检测出的浓度时应戴有褐色色标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皮肤:如需要应使用手套、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场所应备有安全沐浴和眼睛冲洗器具。
眼睛:戴用化学防溅镜或面罩。
(八)急救
吸入:脱离苯产生源或搬移患者至新鲜空气处,如患者停止呼吸应进行人工呼吸。
眼睛接触:使眼睑张开,用生理盐水或微温的缓慢的流水冲洗患上眼至少20分钟。勿让污水浸入未受伤的眼睛。
皮肤接触:脱去受污染的衣服,立即缓和地抹去和擦去残余物质,缓和、充分地用水和无摩擦性肥皂洗涤。
口服:用水充分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饮水约250毫升。如呕吐发生应使患者身体前倾并重复给水。
一切患者都应请医生治疗。
(九)储藏和运输
遵守储藏和运输易燃物质的规则,储藏于蜜封的置于地面上的容器内,放置在有通风设备的阴凉地方,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禁忌物与热源,采用无火花的通风系统和电气设备。包装号2(甲)6。
(十)安全和处理
只受过训练的人员才能从事清理工作,保证提供良好的通风设备。使用良好的防护服装和呼吸器。如可能应杜绝和减少泄漏,用黄砂及其它惰性物质来吸除少量溢出物,放置于有盖的容器内。用水冲洗工作场所,遵守环境保护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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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甲烷—CHC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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