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电气导线火灾的几种成因及防范措施
-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7日
-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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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针对目前导线引发火灾日趋频繁的现象,深入细致地分析了几种常见的故障原因,如短路、接触不良等,并从技术措施和行政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了各种防范措施,对控制电气火灾的发生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电气导线火灾原因防范措施
电力是人类目前最重要的能源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用电设备逐渐增多,对电力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但因为电网的架设规模急剧扩大,电线的敷设在建筑工程、装修工程中越来越多,与此同时,因电气线路引发火灾的起数、损失也逐渐增多。因此,预防电气线路火灾不仅对保障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已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1电气导线引发火灾的常见原因
1.1短路、电弧
短路时,在短路点或导线连接松动的电气接头处,会产生电弧或火花。电弧的温度很高,甚至可以达到6000℃以上,而绝大多数材料的燃点都远远小于这个温度,所以极易引发火灾。短路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金属性短路,另一类是电弧性短路。前一类的短路点因高温而熔融,短路电流大,线路能产生高温,但这种短路起火危险性并不太大,因为保险丝能被短路时的大电流烧断而切断电源;后一类短路是由于短路点未被焊死而进发电弧或电火花,它的短路电流不大,保险丝一般不会被熔断,但电弧则持续存在,其局部温度可高达2000一3000℃,很容易引燃附近可燃物质,这种短路电弧往往成为火灾的点火源。因此,接地电弧性短路是最常见且多发的电气导线火灾起因。
1.2过负荷
导线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设计、安装时选型不正确,使电气设备的额定容量小于实际负载容量;
(2)随意增加用电设备,导致用电负荷超过设计容量;
(3)检修、维护不及时,使导线长期处于带病运行状态。
导线的绝缘材料绝大多数是可燃有机材料,只有少数属于无机材料,如陶瓷、石棉等过负荷使导线中的电能转变为热能,造成导线过热,达到一定温度时,就会引起火灾。
1.3接触不良
接触电阻过大,造成局部过热,也会出现电弧、电火花,形成潜在火源。接触不良主要发生在导线与导线或导线与用电设备连接处,常见原因有:
(1)接头表面污损,接触电阻增大;
(2)导线接头长期运行,产生氧化膜,导电不良,未及时清除;
(3)导线接头因共振或热作用,使连接处发生松动、氧化;
(4)铜导线与铝导线连接处未按规定方法处理,发生电化学腐蚀,使接触电阻增大;
(5)导线接头处未按规定连接牢固。
2.防范措施
针对上述原因,应从技术措施和行政管理两个方面做好电气线路火灾的预防工作。
2.1技术措施
(1)严格按照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根据对电气火灾的分析情况和当前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设计单位在电气设计中应抓住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①应选择足够的导线截面。在设计过程中,应在计算负荷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较大的系数,以适应当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设备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
②一些场所只能选用铜导线,不宜选用铝导线。铝导线虽然弥补了铜导线的紧缺状况,在我国电气设计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其自身的弊病,即易氧化、接触不良等,所以在古建筑、易爆场所、建筑物闷顶和吊顶等重要建筑内应选用铜芯导线,而不应选用铝芯导线;
⑧闷顶和吊顶内的导线应穿管保护。因闷顶和吊顶内不便维修,出现问题不易发现,所以所用导线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穿非燃塑料管保护;
④高温灯具的引入线应采取措施保护。在装饰工程中,因高温灯具长时间烘烤引入线,引起短路起火的事故时有发生,所以在设计中,应考虑到这一情况,用隔热材料加以保护。
(2)严格按照电气安装施工规范进行安装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同时应按照安装施工规范进行安装施工,并特别重视线路接头处理,做好技术把关:
①几根导线连接时,各接头不得在同一横截面;
②铜铝导线接头应采用接线柱或铜铝过渡接头;
⑧铜铝导线接头应采用管压接法、气焊法或钎焊法等方法连接,不得随便绕接。
(3)积极推广、应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电气火灾隐患复杂多样,但防范措施则有轻重缓急之分。就现阶段而言,首先应抓紧防接地电弧性短路电源开关的推广应用,因为它能有效地消除目前大量接地电弧起火的危险,这种开关的正规名称是“带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一般楼房中三相断路器的额定电流约几百A,漏电动作电流约300mA,延时约0.3s,可与下级漏电保护配合。这种开关的推广应用,能大幅度_地减少我国电气线路短路火灾的发生;
(4)对导线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维修、更换、保养是预防电气线路火灾的一个重要环节。检查、维修的重点应放在低压线路上,要对线路的老化程度、接头情况、负荷量进行检查。从建筑建成到发生火灾的时间范围一般在19-30年间,所以普通绝缘导线在一般使用环境中的安全使用年限以20年为宜,超过20年的绝缘导线应进行更换。对此各单位应引起充分的重视,对五十年代、六十年代的建筑内的绝缘导线应坚决予以更换,这是预防电气线路火灾的一项重要措施。
2.2行政管理措施
在我国采取行政管理措施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也是技术防火措施得到落实的有力保障。
(1)用户与供电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用户对供电部门安装的电气线路、原有的设计、敷设功能,不能随意改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供电部门,以便及时修复,确保安全使用;供电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用电规定进行电气线路的安装施工、维护保养,并要认真履行合同或协议中的条款内容,除定期对公共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外,还要不定期地上门为用户提供安全用电管理维护方面的服务,确保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消除,减少双方在用电管理中的责任纠纷。同时,用电单位和场所应选用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人员作为电工操作人员,并经相关部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
(2)加强监督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是国家赋予公安消防部门的一项任务。各级消防监督机关应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广泛细致的电气防火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对各单位的生产车间、仓库和商店等场所,更应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电热设备和照明灯具的安全状况,该更换的更换,该禁用的要坚决禁止使用;
(3)规范电气线路的施工安装。对电气线路的选型应符合场所和设备的要求,根据设备不同功率的选择线径的大小,根据场所不同的选择防爆型、防水型等电气线路,保证线路的正常运行,预防线路的绝缘老化等不良现象。同时,在电气线路敷设过程中,隐蔽敷设或通过可燃材料时必须完全穿管保护,在易燃易爆场所敷设时必须穿金属管保护。在电气线路的选材上,应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根据不同场所和不同设备选用相应的电气线路。在一般场所,应尽量避免使用外表是聚氯乙烯、内芯为铝线等易老化的电气线路;
(4)加强电工管理。电力部门是电工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电力部门应承担起这个责任,抓住培训、考核、发证、检查几个重要环节,严格管理电工。没有经过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电工不能发证,发证后不按规程安装、维修的应停止其工作,或予以停止供电,没有电工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5)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操作。各单位特别是工矿企业、仓库、商店,要制定严格的电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重点明确电气线路、电热设备和照明灯具的管理使用要求,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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