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
8.1.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进站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中规定的 类气质标准和压缩机运行要求的有关规定。增压后进入储气装置及出站的压缩大然气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车用压缩天然气》GB 18047的规定。
进站天然气需脱硫处理时,脱硫装置应设在压缩机前。脱硫装置应设双塔。当进站天然气需脱水处理时,脱水可在天然气增压前、增压中或增压后进行。脱水装置设双塔。
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宜设置调压装置。
8.1.3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计量装置,计量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然气流量采用标准孔板计量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天然气流量的标准孔板计量方法》SY/T6143中的有关规定,其流量计量系统不确定度,不应低于1.5级。
2 体积流量计量的基准状态为:压力101.325kPa;温度20℃。
8.1.4 加气站内的设备及管道,凡经增压、输送、储存需显示压力的地方,均应设压力测点,并应设供压力表拆卸时高压气体泄压的安全泄气孔。压力表量程范围应为2倍工作压力,压力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1.5级。
8.2天然气增压
8.2.1 天然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加气进、出站天然气压力,总加气能力和加气的工作特征确定。 加气母站宜设一台备用压缩机.加气子站宜设一台小型倒气用压缩机。
8.2.2 压缩机动力机宜选用电动机,也可选用天然气发功机。
8.2.3 压缩机前应设缓冲罐。
8.2.4 设置压缩机组的吸气、排气和泄气管道时,应避免管道的振动对建、构筑物造成有害影响。
8.2.5 天然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压缩机房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
8.2.6 压缩机组的远行管理宜采用计算机集中抑制。
8.2.7 压缩机组运行的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设安全阀,安全阀的泄放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安全泄放量。
2. 压缩机进、出口应设高、低压报警和高压越限停机装置。
3. 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温度报警及停车装置。
4. 压缩机组的润滑油系统应设低压报警及停机装置。
8.2.8 压缩机的卸载排气不得对外放散。回收购天然气可输至压缩机进口缓冲罐。
8.2.9 压缩机排出的冷凝液应集中处理。
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
8.3.1 加气站内压缩天然气的储气设施宜选用储气瓶或储气井。
8.3.2 储气设施的工作压力应为25MPn,其设计温度应满足环
境温度要求。
8.3.3 储气瓶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
8.3.4 加气站宜选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的大容积储气瓶。当选用小容积储气瓶时,每组储气瓶的总容积不宜大干4m,且瓶数不宜大于60个。
8.3.5 加气站内的储气瓶宜按运行压力分高、中、低二级设置,各级瓶组应自成系统。
8.3.6 小容积储气瓶应固定在独立支架上,宜卧式存放。卧式瓶组限宽为1个储气瓶的长度,限高1.6m,限长5.5m。同组储气瓶之间净距不应小于0.03m,储气瓶组间距不应小于1.5m。
8.3.7 储气井的设计、建造和检验应符台国家现行标准《高压气地下储气井》SY/T6535的有关规定。储气井的建造应出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8.3.8 储气瓶组或储气井与站内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安全防撞拦或采取其它防撞措施。
8.3.9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也可采用撬装式储气加气设备。
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8.4.1 加气机不得设在室内。
8.4.2 加气机的数量应根据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4~6min计算确定。
8.4.3 加气机应具有充装与计量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气机额定工作压力应为20MPa。
2 加气机加气流量不应大于0.25m3/min(工作状态)。
3 加气机应设安全限压装置。
4 加气机计量准确度不应低于1.0级。
5 加气量计量应立方米为计量单位。最小分度值应为0.1m3。
6 加气量计量应进行压力、温度校正,并换算成基准状态(压力101.325kPa,温度20℃)下的数值。
7 在寒冷地区应选用适合当地环境温度条件的加气机。
8 加气机的进气管道上宜设置防撞事故自动切断阀。
8.4.4 加气机的加气软管上应设拉断阀。
8.4.5 加气软管上的拉断阀、加气软管及软管接头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断阀在外力作用下分开后,两端应自行密封。当加气软管内的天然气工作压力为20MPa时,拉断阀的分离拉力范围宜为400~600N。
2. 加气软管及软管接头应选用具有抗腐蚀性能的材料。
8.4.6 加气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
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8.5.1 天然气进站管道上应设紧急截断阀。手动紧急截断阀的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8.5.2 储气瓶组(储气井)进气总管上应设安全阀及紧急放散管、压力表及超压报警器。每个储气瓶(井)出口应设截止阀。
8.5.3储气瓶组(储气井)与加气枪之间应设储气瓶组(储气井)截断阀、主截断阀、紧总截断阀和加气截断阀(图8.5.3)。
8.5.4 加气站内缓冲罐、压缩机出口、储气瓶组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台《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阀的定压P0除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P≤1.8MPa时,P0=P+0.18MPa。
2 当1.8MPa<P≤4.0MPa时,P0=1.1P
3 当4.0MPa<P≤8.0MPa时,P0=P+0.4MPa
当8.0MPa<P≤25.0MPa时,P0=1.05P。
注:P——设备最高操作压力。
8.5.5 加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应设置泄压保护装置,泄压保护装置应采取防塞和防冻措施。泄放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次泄放量大于500m3(基准状态)的高压气体应通过放散管迅速排放。
2 一次泄放置大于2m3(基准状态),泄放次数平均每小时2—3次以上的操作排放,应设置专用回收罐。
3 一次泄放量小于2m3(基准状态)的气体可排人大气。
8.5.6 加气站的天然气放散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散管宜分别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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