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岩、爆破和其他石方工程生产工序中,都要产生粉尘。工序和防尘措施不 同,粉尘的数量也不相同。
国家卫生标准规定,工作面的粉尘浓度不应超过2mg/m3。由于粉尘中含有大 量游离二氧化硅(一般可达30~70%),有时甚至含有砷、铅。汞及放射性元 素等有害物质,因此,降低工作面的粉尘浓度,就成为卫生安全保护的重要内 容之一。
爆破产生的粉尘,与凿岩产生的情况相比,虽然与人接触的时间较短,但数 量大。爆破后的粉尘浓度可达数千mg/m3,其后逐渐下降。实际测定表明,如 无有效的降尘措施,爆破后1h后,巷道内的粉尘浓度仍高达20~30mg/m3。同 时,爆破粉尘扩散范围大,不仅可以危害工作面的人员,还可能危害其他附近 的人员。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可将工作面通风与降尘和有害气体防治结合起来,具体措施有:
1)均匀布孔,控制单耗、单孔药量和一次起爆药量,提高炸药能量利用率;
2)采用毫米微差爆破技术;
3)根据岩性选择合适的炸药,尽量与岩石的波阻抗匹配;
4)采用水炮泥堵塞;
5)爆前喷雾洒水,即在距工作面15~20m处安装除尘喷雾器,在爆破前打开喷雾装置,爆破后30分钟关闭。
《爆破安全规程》强调:在有爆尘、硫尘、硫化物粉尘的矿井中进行爆破作业时,应遵守有关粉尘防爆的规定,在面粉厂、亚麻厂、塑料制品厂等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地点进行爆破时,离爆区10m范围内的空间和表面应做喷水降尘处理。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jiangyong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