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焊接作业时安全措施不足
一些单位的焊接作业现场没有做好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烫伤、触电、爆炸、火灾等的安全措施。在焊接作业点附近也没有临时放置消防器材,以备紧急之用。
现场有些施工人员进行焊接作业,事前没有将地面上可燃物品、油渍清理干净或用铁板遮挡。有的在磨煤机上焊接作业,焊花溅落到正下方堆放的油桶和沾满油污的抹布,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有些单位在油区、制氢站、容器或设备内进行焊接工作前,没有认真测量可燃气体的含量。个别单位甚至连测量仪器还未配置。
为此建议: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事先做好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烫伤、触电、爆炸、火灾等的安全措施。在高处或上层焊接、管道、物件时,应把焊补点下面的易燃易爆物移开,放到安全地点,防止火花、熔热金属引起着火燃烧爆炸事故。如下有可燃气体管道,应用湿麻袋、石棉板等隔热材料覆盖。焊工离开现场前,必须检查现场有无火种留下。这些安全措施需要通过动火工作票一一落实。
凡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焊接,必须分析动火点周围不同部位滞留的可燃物含量,确实安全可靠时才能施焊。在焊接时,应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降低可燃气体浓度,防止形成可燃性混合气体。
焊接或割切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和可能残存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时,必须打开盖子先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气或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容器口打开,方准焊接或割切。在容器、油箱、管道等处工作时,禁止用氧气吹扫设备和用氧气吹风。
2. 现场使用乙炔、氧气瓶存在的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气瓶大多数没有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盖好就进行运输,不符合《安规》规定,实际上已经导致许多瓶颈门杆撞歪,增加了运输途中瓶口漏泄或氧气瓶口沾油引起爆炸等事故的机会。
有些气瓶的搬运没有使用专门的台架或手推车,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倒侧放置在地面上,没有垂直放置并固定,气瓶运输没有将瓶颈上的瓶帽盖好,致使大多数气阀门启闭握把撞坏,启闭操作杆撞歪。
生产现场使用乙炔瓶时要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1) 必须用合格的乙炔专用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2) 瓶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在使用过程中,如用手触摸瓶壁有些烫手,局部温度超过40℃,应立即停止使用,在采取水降温并妥善处理后,送充气单位检查。
(3) 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乙炔瓶直立靠牢后应静候15min左右,才能装上减压器使用。
(4) 存放乙炔瓶的室内场所应注意通风换气,防止泄漏的乙炔气滞留。
(5) 乙炔瓶的颜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使用中的乙炔瓶漆色工作,由充气单位或专业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6) 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品同车运输。运输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各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7) 乙炔瓶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8) 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
(9) 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10) 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因为乙炔与空气、氧气或氯气混合时,有火源均会爆炸。乙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1.5%~82%;乙炔与氧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爆炸极限为2.8%~93%;乙炔与氯气混合在日光照射下或加热就会发生爆炸。
需要对燃料容器与管道进行焊接工作时应注意:
(1) 动火作业前对容器内的可燃物置换彻底,取样化验和检测数据准确合格,取样部位适当,防止在容器管道内或动火点周围存在着爆炸性混合气体。
(2) 在焊接过程中,动火作业条件发生改变后,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 动火作业检修部位应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防止可燃气体漏人动火区域。
(4) 严禁在尚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仓库等室内进行焊接。
氧气瓶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水压试验。过期未经水压试验或试验不及格者不准使用。在收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
氧气瓶应涂天蓝色,乙炔气瓶应涂白色,氮气瓶应涂黑色,二氧化碳气瓶应涂铝白色。气瓶在保管和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防止涂色层脱落造成误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