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紧急开关,亦称紧急事故开关,是供紧急状态下终止设备危险运行以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的一种操纵器。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第5.6.2.1款规定: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生产设备必须配置紧急开关:
1.发生事故或出现设备功能紊乱时,不能迅速通过停车开关来终止危险的运行。
2.不能通过一个开关迅速中断若干个能造成危险的运动单元。
3.由于切断某个单元会导致其他危险。
4.在操纵台处不能看到所控制的全貌。
第5.6.2.2和5.6.2.3款对紧急开关设置的要求作了规定:
1.紧急开关必须有足够的数量,应在所有的控制点和给料垫都能迅速而无危险地触及到。紧急开关的形状应有别于一般开关,其颜色应为红色或有鲜明的红色标记。
2.生产设备由紧急开关停车后,其残余能量可能引起危险时,必须设有与之联动的减缓运行和防逆转装置。必要时,应设有能迅速制动的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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