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配电必须按TN-S系统设置保护接零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杜绝疏漏。所有接零接地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严禁混用。
2.设置总配电箱,门向外开,配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措施,安装位置周围不得有杂物,便于操作。
(2)由总配电箱引至工地各分配电箱电源回路,采用BV铜芯导线架空套PVC管埋地敷设。
3.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不大于3m,与配电箱间距不大于30m,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水泵及特别潮湿场所,漏电动作电流应选用15mA。
4.配电箱、开关箱应统一编号。
5.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并联于基础防雷接地网,所有接地电阻值≤4Ω。
6.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7.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8.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箱(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9.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再做重复接地。
10.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含插座)。
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门处。移动式配电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套绝缘电缆。
1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现场电工专人管理。
1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天检查一次,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15.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型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16.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工作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伏。
17.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保护网。
18.产生振动的机械设备的PE线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更多建筑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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