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防护器材、工具,如安全带、安全帽、消防器材等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施工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贯彻本措施,未观测本措施人员不得进行施工区域作业或逗留。
3.施工队每班必须安排一名跟班副队长,对当班安全和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4.开工前,先检查工作面周围10范围内的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情况,瓦斯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禁止入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施工前先检查施工地点顶、帮有无杂物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施工前,应先检查并清理煤仓上口的杂物,以防杂物坠落伤人。
7.施工中必须注意环境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有效,佩戴好矿灯。
8.施工期间斜巷皮带机必须闭锁,预防有人开启造成事故。
9.在整个施工期间,通风部配备一名瓦检员认真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情况,杜绝空班漏检,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并将其悬挂在工作地点距顶板不大于300mm处。
10.安全部必须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与管理,对现场施工人员、现场机械设备及现场用电统一管理。要求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11.在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穿防滑鞋和佩挂好安全带。保证作业的安全,脚下应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应铺设平稳,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操作人员还应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后装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人。
12.在施工时,应有专人负责对支架的不间断检查,检查人员按施工面积大小决定,且不小于三人。支架检查人员对支架安全有怀疑时有权决定继续施工或停止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支架检查人员的决定。
13.煤仓漏斗进行锚杆固定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能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14.在对煤仓漏斗的固定过程中要注意顶板及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
15.安装锚杆时,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锚杆采用等强度螺纹钢锚杆,直径为20mm、长度为2000mm,每根锚杆均使用两卷树脂锚固剂锚固,锚固长度不小于700mm。锚杆必须出扣,外露长度≤50mm。托盘为正方形,规格为130mm×130mm,用10mm钢板压制成弧形。树脂锚固剂直径为23mm,每卷长度为350mm,锚杆均使用配套标准螺母紧固。树脂锚固剂使用前应检查其质量是否合格,以手感柔软为合格,过期、硬化、破裂等失效的锚固剂及锈蚀、弯曲等不符合要求的锚杆严禁使用。
16.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并整改质量,严禁出现将锚杆锯短注入的现象,必须使托板紧贴顶板,未接触部分必须锲紧垫实,不得松动,锚杆必须按规定作拉力试验,顶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60KN,15min后可进行锚杆拉拔力测试、发现不合格锚杆,必须在其周围200mm的范围内补打合格的锚杆,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采用力矩示值扳手检查,每根锚杆螺帽预紧力矩应符合要求(≥100N?m),对检查不合格的螺帽,应重新拧紧至规定预紧力。
17.施工结束时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及设施,待安全撤出后经公司相关部门共同验收,确认工程合格后方可全部收工。
1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煤矿安全规程》、及矿的有关规定执行。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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