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工程在开工前,要针对该拆除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和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煤气管道、上下水管道、供热设备管道等干线及通往该建筑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4.拆除工程施工前,应检查周围危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
5.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6.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逗留。
7.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
8.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
9.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
10.拆除建筑物一般不得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l)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准进行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3)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二倍以上的安全距离后,方可进行。
(4)在建筑物推倒倒塌范围内,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11.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12.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和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一定位置。
13.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石棉瓦及其他轻型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
14.采用控制爆破方法进行拆除工程应按下列要求做:
(1)严格遵守《拆除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2)在人口稠密、交通要道等地区爆破拆除建筑物,应采用导爆索引爆,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当采用分段起爆时,应采用毫秒雷管起爆。
(3)采用微量炸药的控制爆破,可大大减少飞石,但不能绝对控制飞石,仍应采用适当保护措施,如对低矮建筑物采用适当护盖,对高大建筑物爆破设一定安全区,避免对周围建筑物和人身的危害。
(4)爆破时,对原有蒸汽锅炉和空压机房等高压设备,应将其压力降到1~2个大气压。
(5)爆破各道工序要认真细致操作、检查和处理。杜绝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
(6)控制爆破时,应有临时指挥机构,以便分别负责爆破施工和起爆等有关安全工作。
(7)爆破时对依靠自身重量倾倒的建筑物,要经过严格的计算,以保证安全。计算时除应考虑自重外,还应考虑最不利方向上最大风力(按0.5kPa计)作用时,不爆部分的失稳程度。
(8)用爆破方法拆除建筑物部分结构时,应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应采取安全措施,再进行工作。更多建筑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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