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脂类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配制、使用乙醇、苯、丙酮等易燃材料的施工现场,应严禁烟火,要通风,并应设置消防器材。
2.操作人员在施工前应进行体格检查;患有气管炎、心脏病、肝炎、高血压以及有过敏反应者均不应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戴橡胶手套。
3.树脂类防腐蚀工程中的许多原材料,如乙二胺、苯类、酸类等,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毒性和刺激性,故在使用或配制中,均应有良好的通风。
4.研磨、筛分、搅拌粉状填料应在密封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防尘口罩、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后应冲洗或淋浴。
5.施工中不慎与腐蚀或刺激性物质接触后,要立即用水或乙醇擦洗。
6.采用毒性大的材料施工时,应采取轮换制,并缩短作业时间。
7.施工前,应根据操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格贯彻,督促切实执行。
二、聚氯乙烯塑料(P.V.C)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焊接使用的焊抢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焊接机械”的规定。电缆线应绝缘良好,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粘合剂和溶剂多为易燃毒品,操作地点要通风良好,并应有防火设施。
3.操作时应戴防毒口罩和手套。
三、涂料防腐蚀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前应对参加操作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患有慢性皮肤病或有过敏反应者均有不得参加施工操作。
2.使用生漆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防生漆与皮肤接触,面部可涂防护油膏(配方为:干油149、凡士林129、硼酸2g、淀粉149、滑石粉219,将其调成糊状使用)。
3.使用毒性或刺激性较大的涂料时,现场应注意加强通风,除应穿戴防护用品外,还应适当采取对操作人员轮换、工间休息、下工后冲洗、沐浴等措施。
4.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等明火的一些设备和设施。
5.堆放材料的库房应通风良好,必要时应进行机械通风,同时还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
6.擦试过溶剂的棉纱、破布等,应存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并定期处理。
7.严禁随地倾倒或向下水道倾倒涂料或溶剂。
8.当施工喷涂现场自然通风不能满足时,必须进行机械通风,以避免中毒头痛昏迷现象发生。
9.严格限制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的最高卫生许可浓度。更多建筑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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