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使用安全用具的规定
第290条 安全用具包括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用具。
第291条 绝缘安全用具分为两种:
一、 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足以抵抗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的安全用具。
高压设备的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杆、绝缘夹钳和高压试电笔等。
低压设备的基本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装有绝缘柄的工具和低压试电笔等。
二、 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不足以抵抗电气设备运行电压的安全用具。
高压设备的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垫及绝缘台等。
低压设备的辅助绝缘安全用具:绝缘台、绝缘垫、绝缘靴及绝缘鞋等。
第292条 一般防护用具分为以下几种:
一、 防护眼镜:适用于更换熔丝,操作室外设备,浇灌电绝缘胶和更换蓄电池液等工作。
二、 帆布手套:适用于操作可熔金属方面的工作,及浇灌电缆绝缘胶等;
三、 安全帽:适用于高空作业,以防碰、砸伤人员头部;
四、 安全腰带:适用于高空作业,防止高空摔跌;
五、 临时接地线:防止停电设备和停电线路因误送电而造成工作人员触电;
六、 临时安全遮栏:防止工作人员误触带电设备;
七、 标示牌:防止工作人员误上带电设备和误将停电设备及线路送电的措施。
第293条 使用安全用具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使用后应妥善保管:
一、 检查内容:安全用具表面有无裂纹、铅印、划痕、毛刺、孔洞、断裂等外伤及是否清洁;
二、 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缘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2. 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它工具仪表分别存放;
3. 绝缘靴,应存放在橱内,不应代替一般套鞋使用;
4. 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5. 高压试电笔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6. 安全用具和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7. 绝缘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见附录二)。
第二节 使用携带型火炉和喷灯的规定
第294条 熔化沥青块的火炉应有专人看守,火焰应远离易燃物及人身。
第295条 喷灯火焰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
二、 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0米。
第296条 喷灯内的油面不得高于该容器容积的四分之三处,加油孔的螺栓应拧紧。
第297条 喷灯加油、放油及拆卸喷嘴和喷灯零件时,必须来灭火并冷却后再进行。喷灯用完后应放尽压力。
第298条 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第三节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的规定
第299条 称移动式电动工具,如电钻、电葫芦、砂轮、电刨等,金属外皮应可靠接地。
第300条 移动式电动工具的开关应用双极刀开关控制。如用插销连接时应用三眼或四眼插销。
第301条 移动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芯胶皮绝缘护套软线或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第302条 对长期停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使用前应摇测绝缘电阻。
第303条 更换电钻钻头时,必须待旋转停止后进行操作时不应戴线手套,不能用手指直接清除铁屑。
第304条 使用移动式砂轮时,除按以上要求外还应戴防护眼镜。
第四节 电、气焊工作的规定
第305条 焊接时应穿工作服,上衣不许扎在裤内,口袋须有遮盖,裤腿不应有卷边,应系鞋盖。
第306条 禁止在有易燃物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工作。在易燃物附近焊接时,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应在工作前做好防火措施。焊接变压器、油开关等装有绝缘油的设备,应遵守“带绝缘油焊接”的有关规定。
第307条 对于存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不包括绝缘油)的容器应洗净并将盖口打开,方可进行焊接。
第308条 在焊接场所附近应设有消防设备,进行焊接时,必须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而引起火灾的措施。
第309条 盛着汽油、煤油、酒精、电石等易燃易爆物质的容器,禁止焊接(锡焊除外)。
第310条 露天焊接时,遇雨应停止工作,电焊机应有防雨措施。
第311条 电焊机长期停用,使用前应摇测绝缘电阻。
第312条 使用电焊机前,应先检查机件各部分是否完整,外壳是否可靠接地,电流调节器是否灵活,导线有无破损,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313条 收、放电源线时应断开电源,电源开关应为双极刀开关。
第314条 电焊机调分头,更换零件,或较长时间停止使用,以及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均应断开电源。
第315条 在潮湿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电焊时,应做好防止触电措施,如铺设绝缘垫等。
第316条 电焊工应有下列防护用具:
一、 有滤光镜的面罩;
二、 帆布皮手套;
三、 绝缘鞋;
四、 白光眼镜(清除焊渣时用)。
第317条 进行气焊工作时,氧气瓶应放在阴凉地方,不得烈日曝晒,注意防火,瓶身不得沾染油脂、沥清等。搬运时应轻拿轻放。在试开检查压力表时应站在侧面,正面不应有人。
第318条 电石必须在金属桶中存放,严加密封,注意防火、防潮。开放电石桶应用剪刀或其它不能引起火花的工具,不许在明火旁开桶,开桶处不得吸烟。取电石时,在打开电石桶后必须盖严,打碎电石时应戴眼镜。
第319条 乙炔发生器应设有安全阀或防爆膜、水封安全器等,并应放在离明火10米以外处,附近严禁烟火。水封要经常检查,水位要适当,寒冷天气应有防冻措施。乙炔发生器冰冻后不准用火烤,应用热水化开。
第320条 全部气焊设备不得与电线、高温物体接近,防止着火或爆炸。
第321条 禁止使用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灵的氧气瓶。
第322条 焊枪点火时,应先开氧气调节门,后开乙炔气门,熄火时与此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