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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7条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一、 停电;

二、 验电;

三、 装设接地线;

四、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并应有人监护。对于无人经常值班的设备和线路,可由工作负责人执行。

第一节 停电

48条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一、 检修的设备;

二、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的最大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带电设备;

三、 在35千伏及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距离虽大于表2规定,但小于表1的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的带电设备。

见表

2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49条 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断开点(如隔离开关等)。为了防止有反送电源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变压器等,应将高压熔断器的熔丝管取下。

50条 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防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51条 断开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把必须锁住。根据需要取下开关控制回路的熔丝管。放出空气开关的余气,关闭其进气阀,闭锁液压控制系统。

52条 线路作业,应停电的范围如下:

一、 检修线路的出线开关及联络开关;

二、 可能将电源返至检修线路的所有开关(如低压闭式及外协隔离开关、自备发电机的联络开关等);

三、 在检修线路工作范围内的其他带电线路。

第二节 验电

53条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悬挂接地线之前必须用验电器检验有无电压。

54条 验电时,必须使用电压等级合适、经试验合格、试验期限有效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先将验电器在带电的设备上检验其是否良好。验电工作,应在施工或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各相进行。

55条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35千伏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以使用绝缘杆验电,根据绝缘杆端部有无火花和放电辟拍怕来判断有无电压。

500
伏及以下设备,可以使用低压试电笔或白炽灯检验有无电压。

56条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联络用的开关或隔离开关检修时,应在其两侧验电。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57条 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识信号或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人的电压表指示无压和其它无压信号指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第三节 装设接地线

58条 验电之前,应先准备好接地线,并将其接地端先接到地网(极)的接头。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可靠安全技术措施。

59条 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包括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施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接地线与带电部分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60条 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开关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

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带电侧的部位悬挂接地线,其余部位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

61条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组数。检修10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62条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

63条 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应连接有开关或熔断器。

64条 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65条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66条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导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热稳定的要求,但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做接地线。

67条 变(配)电所内,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

68条 变(配)电所内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69条 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进行工作时(如测量母线或电缆的绝缘电阻等工作),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根据调度员命令装设的接地线,必须得到调度员的许可),方可进行。工作完毕的应立即恢复。

70条 带有电容的设备,悬挂接地线之前,应先放电。

71条 线路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接地线的接地钎子插入地面下深入不应小于0.6。接地线与接地钎子的连接应用螺丝卡接,若用绑线缠绕时,其缠绕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

72条 线路停电作业,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如下:

一、 停电线路的出线开关及联络开关的停电侧;

二、 可能将电源返回至停电线路的所有开关(如低压闭式及外协隔离开关、自备发电机的联络开关等)的停电侧;

三、 在停电线路工作范围内的其它停电线路上。

73条 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如下:

一、 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不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处挂一组;

二、 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的交叉档处挂地线一组;

三、 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的上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内两侧,各挂接地线一组;

四、 因停电线路撤换电杆或松动导线而停电的其它线路,也应挂接地线。

74条 装接地线工作必须由二人进行,若变电所为单人值班时,只允许使用接地隔离开关接地。

第四节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75条 在变(配)电所内的停电工作,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76条 在开关柜内悬挂接地线后,应在开关柜的门上悬挂已接地的标志牌。

77条 在变(配)电所外线路上工作,其控制设备在变(配)电所室内的,则应在控制线路的开关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数量应与参加工作班组数相同。

78条 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79条 在室内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固定遮栏上和对面的带电间隔固定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均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80条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红绳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红旗或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的字必须朝向围栏外面。

81条 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人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它可能误登的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82条 在工作地点装妥接地线以后,应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83条 部分停电的工作,对于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表2规定的数值。临时遮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84条 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并应装设牢固。

35
千伏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特殊需要,可用绝缘档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档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并符合附录二的要求。

85条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栏和标示牌。

附录二 安全用具和施工机具的试验标准

见表

一、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标准

见表

二、 登高和起重工具试验标准

见表

三、 几种常用U型环、钢丝绳允许荷重和破坏拉力

见表

四、 普通麻绳破坏拉力

以上为一般参考数字,有出厂数据的应根据出厂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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