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生产原料主要是棉、毛、睛纶、涤纶等纤维的集成物,这些物质都是可燃的。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原料、包装的可燃物多,机械设备多,用电量多,存在较大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在日常生产中一定要注意落实好防火措施。
一、火灾危险性
1.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原料、制成品、包装材料并没有改变其原有的性质,仍是易燃或是可燃的,遇到热源或火源至其燃烧温度便可着火,尤其废絮、线绒、布屑与空气接触面大更易燃烧,导致火灾。
2.机台密集,人员集中,原料、成品堆挤,且一些不封闭的电气开关插座、电缆的接点等易产生电火花,或者是电线短路,都可能引起附近飞絮等可燃物着火,燃烧速度快,人员疏散困难,后果严重。
3.机器转动摩擦发热,电裁刀摩擦加剧或刀刃与金属杂物相碰而打出火花,也容易引燃落在附近的飞絮、布屑等可燃物。
4.熨斗长时间放置在衣料上或工作台上,或下班时忘掉断开电源,将服装、桌子或其他可燃物烤着酿成火灾。
5、吸湿性很低的涤纶、睛纶。氯纶等,摩擦时会产生静电,电压可高达到几千伏,静电所放出的火花也能引起一些易燃可燃物发生火灾。
二、防火措施
1.服装生产属于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等应按丙类生产设计。生产的厂房、原料、成品库和生活区,应分别布置,不应混为一体。厂房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装置,且库房内应经常保持阴凉干燥,防止物资蓄热自燃,厂房内要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以防止废絮、线绒、布屑等飞扬。
2.厂房内机台布置要留出不少于2米宽的纵横通道,四周要留出1.2米以上的墙距,不能在通道和墙距里堆放原料和成品。
3.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禁止一切明火。所用电气设备宜采用加防护外罩的防潮封闭型。总开关最好设在库房、车间的门外,动力、照明电线束应穿套塑管或锌管后引入房内;电气设备需接地良好。
4.烫熨设备应装有温度调节臼控装置,通电时应有显示标志。持温暂停使用时,应放在不燃材料制成的托架上。烫熨结束后应立即断开电源并待烫熨设备冷却后放进金属铁皮箱内妥善保管。
5.对加工前的原料要仔细检查,防止将硝。磷、火柴。铁屑、砂粒等杂物带人加工工序。储存在原料库里的原料,应经常检查其内部温度,以防温度升高发生自燃。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应定期维修,加强保养。轴。轮等运转部位需保持润滑。
6.在生产房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要及时清除废絮、碎布等杂物。
7、随着服装生产中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应制定与其相适应的防火要求,同时注意工艺生产中新能源的应用随之产生的特殊防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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