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防爆
(一)燃烧
1、燃烧的定义:燃烧是一种发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2燃烧的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和着火源,称为‘燃烧的三要素“。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且互相结合,相互作用,燃烧方可发生。
3燃烧的过程
大多数可燃物质的燃烧是在蒸汽或气态下进行的,由于可燃物质的状态不同,其燃烧的特点也不同。
气体最容易燃烧,只要达到其本身氧化分解所需的热量便能迅速燃烧。液体在火源作用下,首先使其蒸发,然后蒸汽氧化分解进行燃烧。固体燃烧,如果是简单物质,如硫、磷等,受热时首先熔化,然后蒸发、燃烧,没有分解过程。如果是复杂物质,受热时,首先分解成气态和液态产物,然后气态产物和液态产生的蒸汽着火燃烧。
(二)爆炸定义
是指物质从一种状态迅速转变为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放出大量能量的现象,分为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核爆炸三种。
1、爆炸和燃烧的区别
从化学反应角度上讲,燃烧与爆炸没有明显的区别。但在传播过程与机理上有所不同。
燃烧是化学反应,爆炸不一定是化学反应。
燃烧时化学反应区域的能量是通过传导、热辐射以及燃烧产物的扩散作用传入反应物中,而爆炸的传播是借助冲击波对爆炸物质的强烈冲击压缩作用而进行的。
(3)燃烧波与冲击波传播的速度不同,燃烧波的传播速度通常为每秒数毫米到数米,爆炸时沖击波速度超过声波,甚至可达每秒数千米。
3粉尘爆炸
粉尘爆炸是一种不容忽视的问题,如1987年,哈尔滨亚麻厂发生一起特大粉尘爆炸事故,死亡50多人,直接损失达数千万元。
并不是所有的的粉尘都能发生爆炸,能够引起爆炸的粉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粉尘必须是可燃的,这里所说的可燃指容易和氧反应,容易产生可燃性气体。有的固体,在燃烧时不产生可燃性气体,也不出现有火焰的燃烧而只是表面燃烧,如活性炭,但不产生粉尘爆炸,假如活性炭吸附大量的溶剂蒸气,则会产生激烈的爆炸。
B粉尘必须呈悬浮状态,这是因为悬浮状态粉尘可很好与氧气接触,故堆积状态粉尘是不可能引起爆炸的,但如用气流扰动或某种外来因素使堆积的粉尘飞扬起来,它就有可能发生爆炸,因此粉尘不发生爆炸则已,一旦发生往往接连爆炸,造成巨大爆炸。
C粉尘浓度必须在爆炸范围以内,粉尘爆炸和气体爆炸性混合物一样,有一个爆炸极限的问题,浓度过高或过低,都不可能发生爆炸,当然爆炸极限与颗粒大小、湿度、环境温度、点火能量因素有关。
D有一定的点火源,粉尘爆炸的点火能量远高于气体爆炸性混合物。
(三)火灾危险性分类
1闪燃与闪点
易燃、可燃液体表面挥发的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当火源接近时,能发生闪燃现象。引起闪燃的温度叫闪点。如丙酮闪点-20;甲醇闪点7;乙醇14;甘油160。
闪点作为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依据。不同的易燃可燃液体有不同的闪点,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2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需要一定的浓度才能爆炸。这种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汽、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极限。其中最低的浓度要求称为爆炸下限,最高的浓度称为爆炸上限。
爆炸极限也是判断火灾爆炸危险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3、1974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如下:
生产类别 |
火灾危险性的特征 |
甲 |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1.闪点<28℃的易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7.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
乙 |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1.闪点≥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 3.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生产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
丙 |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1.闪点≥60℃的可燃液体2.可燃固体 |
丁 |
具有下列情况的生产:1.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
戊 |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
注:①在生产过程中,如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质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以按实际情况确定其火灾危险性的类别。
按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了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公司分为防火区、防爆区、固定动火区。防爆区又分为甲、乙级防爆区。
4、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
根据1995劳动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划分原则见附件一)。
特别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性质特别危险,储存的数量特别大,工艺条件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人员伤亡,危害极大的危险场所。
高度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大,储存的数量较大,工艺条件较为特殊,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人员伤亡,具有一定危害的危险场所。
一般危险场所是指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储存的数量较少,工艺条件一般,即使发生爆炸事故,所造成的危害较小的场所。
在划分危险场所等级时,对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危险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5、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划分原则
1.危险等级划分依据物质性质、数量和工艺条件三个主要因素,每个因素分为A、B、C三级。
见下表-危险等级划分(点击展开)
2.物质性质最为危险或数量特别大或工艺条件最为特殊为A级,B级次之,C级最小。
3.工艺条件分为温度、压力和化学反应三个子因素,每个子因素同样分为a、b、c三级,根据三个子因素的级,按照二个c级相当于一个B级,二个b级相当于一个A级的原则,定出一个工艺条件级。
4.危险等级划分的三个主要因素一个为A级、一个为B级、一个为C级及以上者为特别危险场所;三个主要因素中一个为B级、二个为C级及以上者为高度危险场所;在高度危险场所规定的级以下者为一般危险场所。
5.危险等级划分时,危险场所的周围环境条件和发生过重大事故是作为附加因素考虑的,当周围环境条件较差或发生过重大事故的场所,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
二、防火防爆技术
安全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是防止火灾爆炸的基本原则。
根据燃烧的三要素,燃烧爆炸的发生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所以最理想的原则是把这三个要素同时消灭控制,但不经济,有时也不可能。火源很难控制,特别是一些静电火花。
(一)控制易燃易爆物质及助燃剂
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的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的用量,尽量不用或少用易燃易爆物品,通过不断的工艺、技术革新,使用不燃的溶剂或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难燃溶剂代替易燃易爆物质,从而降低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加强密闭,使生产设备和容器尽可能密闭,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易燃易爆物质在空气中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注意通风排气,尽管容器、设备采取了一定的密闭性措施,但危险物品的泄露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工作场所要加强通风排气工作,以降低火险的危险性。
严格工艺参数控制,在生产中要加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严格控制温度、压力、流量、料比等工艺参数,使之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减少跑料的可能性。
(二)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1着火源的种类
种类 |
举例 |
开放性火焰(明火) |
焊接与切割、酒精灯等 |
火花、电弧 |
焊接、切割火花、汽车排气喷火,电火花、撞击火花、电弧 |
炽热物体 |
电炉、烙铁、熔融金属、白炽灯 |
化学能 |
氧化、硝化、分解和聚合等化学反应 |
2明火的控制
类型 |
安全措施 |
明火作业 |
1划定厂区的禁火区域,设置安全标志; 2制定动火制度,严格执行动火施工安全措施和审批手续的; 3禁止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动火 |
明火炉灶 |
1禁止在我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设置明火炉灶; 2明火灶与生产工艺装置、贮运装置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规定间距; 3禁火区域设置临时明火炉灶,应取得批准 |
3火花电弧的控制与消除
类型 |
安全措施 |
磨擦撞击火花 |
1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生产车间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 乙类生产车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2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禁止砂轮打磨等产生火花的工作; 3在盛有可燃易爆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上插盲板,禁用铁器工具。 |
焊接切割火花 |
1严禁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切割与焊接作业; 2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及其施工安全措施和审批手续 |
电气设备火花 |
1爆炸危险场所应按安全规定选用电器设备; 2在Q-2、G-2、H-2级爆炸危险场所临时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应同样办理动火批准手续; |
静电放电火花 |
1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流速应符合安全规定; 3氧气的流速应安全规定执行。 |
4、炽热物体的控制与消除
序号 |
安全措施 |
1 |
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不得携带或从事有烙铁、熔融沥青、金属等炽热物体的施工、检修工作 |
2 |
在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
3 |
不允许在化工生产岗位的暖气片上烘烤油污的手套、衣服等可燃物品 |
4 |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和安装电热器具、高热照明器具。 |
二、防静电
静电是一种自然现象,目前在工业上应用日趋广泛。这里主要讨论静电的危害性,如静电火花放电,往往成为点火源酿成火灾爆炸事故。
1、静电的产生
静电的产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这个过程这里就不讨论了。磨擦起电是大家熟悉的,但是磨擦并不是产生静电的唯一途径,事实上,只要是两种物质紧密接触后(间距小于2.5+10(-8)厘米)分离都能产生静电。由于不同物质对其电子的约束不同,在接触面上会有电子的转移,使一方带正电,一方带负电,直到达到平衡状态,突然分离就会产生静电,磨擦只不过是使两种物质接触更紧密罢,加剧了电子的转移。
以管道输送液体为例,在液体进入管道后,在与管道接触的界面上就会有电子的转移,使一侧带正电,一侧带负电液体不断流动,管道和液体分别带上静电,液体流速加快,静电压会加大,所以一定要严格控制流速。一般溶媒小于3米每秒。
这里有个案例。国内某厂200吨油罐,用顶部注入(应用液下注入)液体,由于冲击和晃动,不到10分钟就产生了一次爆炸事故,事后模拟试验,测得静电位在7000伏以上。这里有几个数据:尼龙衣从毛衣上脱下可带数千伏电压;穿塑料靯在不导电地板上行走,可达千伏以上。有一报道,某医院在给病人吸麻醉剂乙醚时,由于急速打开聚氯乙烯盖时,产生高达500伏的电压,发生了一次爆炸事故。
2静电危害
静电积累导致火花放电,在危险场所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静电具有一定能量,对人体造成伤害,以及因闪光或刺激肌肉引缩造成二次事故;
妨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制剂车间生产中,反映的更为突出。
3静电的消除
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防止静电的产生;二是使产生静电尽快案例消除。
只要做好其中的一项工作,就可以避免静电事故的发生。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
(1)从工艺上控制静电的产生。如合理设计与选材,尽可能使想到磨擦的两种物质在静电序列表中的位置接近,降低静电的产生;在火灾爆炸场所,设计设备管道尽可能光滑平整无棱角,管径无骤变,严格控制物流杂质;控制液体流速、压力、温度等参数。
(2)采用泄漏导走静电的措施。如用空气增湿,加抗静电剂的方法导走静电。
(3)静电接地。通近过接地导线将带电体的电荷引入大地,只适用于消除带电导体表面的自由电荷,非导体的静电电荷无法导走。(强调静电跨接线连接,串联,沸腾床中间段不压紧,留下隐患)
(4)装静电消除器。又称静电中和器,是一种离子发生器,以生产离子来消除静电危害。
(5)人体防静电。
三、防雷击
雷电是一种复杂的自然现象,是带有足够电荷的云块与云块之间或云与大地之间的静电放电。
1、雷电放电特点
高电压,可达几万伏以上;时间短,仅几十微秒;电流大,达几百千安。
2、雷电分类
根据形状,分为片状、线状、球状三种。
片装雷,往往在云之间发生;
线状雷,就是人们常说的落地雷;
球状雷,比较特殊,是一种紫红色的发光环体,直径从几毫米到几米,时间可达数秒钟,可在空中飘行或地面滚动,会通过窗户进房入室。
3、雷电破坏性
雷电直接击中建筑物或人畜时,由于电效应产生电击,热效应和机械效应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放电过程中产生静电和电磁感应,也能酿成事故。
4、常见的防雷装置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避雷器。公司一般是避雷网。
防雷装置实际上是接受闪电避免雷击装置,每一种防雷装置有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三部分组成。
5、防火防爆区的防雷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由于雷击可能产生A:静电感应,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要求及防雷等级,架设相应的防雷装置。因此应有消除静电感应造成火花的放电措施,其方法必须使A:被保护物体的一切导电部分进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一般在5欧以内,同时不准存在伸展长度大并与大地相互绝缘的金属物体;另外,雷电产生B:电磁感应,容易在导体的闭合回路中,形成感应电流,这种感应电流在经过环路的接触不良处,发热可使易燃物着火或火花放电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因此,B对平行管道相距不到100毫米时,每20-30米须用金属线跨接,交叉管道相距不到100毫米时,也要也要跨接,跨接电阻小于0.03欧。其他金属物间距小于100毫米时,也应跨接,并有不少于两处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5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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