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轨道车司乘人员员要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行车规则。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细心瞭望,确认信号,并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
2. 轨道车司机和作业负责人在运行途中,要加强了望,认真监视列车运行和路料装载状态及乘坐人员情况。
3. 严禁人员与货物混载运输,卸车人员必须在轨道车内乘坐,停车后方可到平板车上进行卸车作业。
4. 乘车人员在驾驶室内严禁打扰司机的正常工作,在司机工作时不得与其闲聊。
5. 轨道车组进入封锁区间的凭证为调度命令。命令中应包括列车车次、运行速度、停车地点、停车时间、列车到达车站的时刻等有关事项。司机接到命令并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6. 运送施工等有关人员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安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运行中严禁人员站立和坐在侧板、端板及连接处;监督乘车人员待车体停稳后方准上下;确认有关人员上、下完毕,再通知司机动车。
7. 施工列车进入施工地段时,应在施工防护员显示的停车信号前停车,根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按调车办法进入指定地点。
8. 轨道车在区间被迫停车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讲明情况,并迅速做好如下故障处理工作:鸣示一长三短声的报警信号,并通知两端车站;立即按规定设好防护,如影响邻线行车时,同时进行防护;乘务负责人组织抢修,采取应急措施,尽快开通线路。
9. 轨道车停在区间完成工作后,施工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卸下的物品及路料等设备无侵入限界,列车无异常状态,方可发车。更多交通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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