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作业以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培训合格者方可上道作业。
2.上道人员应穿戴防护服,由专职的防护员(安全员)进行防护,防护应由路工担任。
3.在站内作业,车站应有驻站的防护联络员,及时预报列车将到达或通知施工作业现场情况。
4.防护员要加强瞭望,当发现列车或接到驻站联络员通知来车后,要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并检查有无机具材侵入限界。
5.作业人员避车时当列车速度小于120km/h时,在列车到达作业现场800m以外避车完毕,速度大于120km/h时小于160km/h时,在列车到达作业现场1400m以外避车完毕。
避车人员距外侧钢轨速度小于120km/h时不小于2m,速度大于120km/h,小于160km/h时,距外侧钢轨不小于2.5m。
6.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双线避车制,在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工具、材料带出和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
7.站内作业严禁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休息时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绕过停留车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临线上开来的列车。
8.横越线路道口时要严格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9.天气不良不得上道作业。
10.在站内作业要派驻站联络员并在“运统-46”登记册上登记和取消。
11.在电气化铁路作业、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
12.施工时同时拆除两股钢轨时,必须对该供电区段实行停电,同时必须有电务人员配合,不停电不得拆除两股钢轨。
13.带有轨道电路的地段作业,使用的金属工具料不得搭接两股钢轨和隔电接头,防止连电事故发生。
14.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伤人。
15.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撬棍的前方不得站人,两人或多人翻动一根钢轨时,要统一口令、一人指挥。
16.使用单轨车时,不得通过隔电接头,必须通过时,应取得车站的同意。
17.抬轨跨越线路时,应先跨一股钢轨,然后再跨。更多交通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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