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灭火的一般规定
1.所有进入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2.施工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作业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4.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5.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6.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矿、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7.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粉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粉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二、井下电缆、五小及电气设备防火
(一)电缆
1.严防各种硬物碰撞电缆,发生电缆损坏。
2.电缆接线盒两端的电缆必须保持不小于500mm的余量。
3.严禁带电拖动电缆,必须停上一级电源并挂上停电牌后方可拖动电缆。
4.电缆接线工艺严禁出现“明接头”、“羊尾巴”、鸡爪子等现象。
(二)五小设备
1).五小设备螺丝必须按要求上紧、上齐,防爆面必须按期处理,确保完好。
2.五小设备接线嘴、胶圈必须达到要求,喇叭嘴、压线板必须压紧。
3.接线盒内的电缆接头不得留有毛刺,接线盒内严禁有杂物。
4.五小设备必须吊挂好,严防淋水。
5.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好五小设备。
6.接线盒内电缆出器壁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三)电气设备
1.不能带电搬迁设备。
2.施工过程中严防物件砸坏设备。
3.设备接线盒内接线工艺必须符合要求。
4.隔爆外壳焊缝不得开焊,不得有裂纹、严重变形、歪扭,必须保证完好。
5.在隔爆体内不得随意增加元件或部件。
6.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及杂物、不得锈蚀。
7.隔爆面的螺丝、弹簧垫、挡板、垫圈、压板必须符合要求,上齐上紧,保证完好。
8.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密封圈外径与器壁内径必须符合要求,密封圈保证完好。
9.螺旋进线嘴旋入有效扣数不小于6扣。
10.隔爆腔内、设备接线盒不得有杂物及遗失工具,必须确保干净整齐。
11.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严禁甩保护运行,接地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12.电缆进入器壁的长度必须小于15mm,大于5mm。
13.施工地点必须保护开关及电气设备。
三、火灾事故处理
1.首先发现矿井火灾的人员,应尽快弄清楚着火原因,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如引起固态物体着火,可用灭火器、水、砂等直接灭火,并随时检查瓦斯情况;如电器着火,先切断着火设备的上一级电源,然后用灭火器和绝缘体灭火;如因爆破过程中导致瓦斯涌出引起瓦斯燃烧,火势无法控制时,所有人员在矿、队长或班组长带领下按照避灾路线撤到地面。并及时汇报矿调度。
2.用水灭火时应注意: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处理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来处理油类火灾;
(3)如果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成氢气和氧气,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4)扑灭猛烈火灾时,不得将水流直接射入火源中心,防止蒸气烫伤救火人员和发生煤气爆炸。
3.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况,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不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时,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1)不致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
(2)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3)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将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点。
(4)必要时可将压风管路临时更改成消防管路。
5.非矿山救护队人员只能在CO不超过0.0024%,瓦斯不超过2%,气温低于35C°,且无爆炸危险的地点经总指挥批准,在救护队的监护下才能参加井下灭火救灾工作。
6.发生火灾时人员自救措施:
(1)迅速佩带自救器,保持头脑冷静,选择最短路线,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撤到新鲜风流中去。
(2)如果因为巷道冒顶,退路已被火烟阻隔等原因无法撤退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灾硐室(如在独头巷道用帆布、风筒或其他器材修筑)临时躲避。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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