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措施必须是综合性的措施,从电气防火的技术措施入手做到选用合理的电气设备,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保持通风良好、采用耐火措施、装设良好的保护装置等技术措施。从组织措施入手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开展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及检查制度等。
1. 电气设备
1.1. 要严格按规定,选用与电气设备的用电负荷相匹配的开关、电器、线路的设计与导线的规格也要符合规定,以保护装置完好。
1.2. 照明灯具以及发热和产生电火花的电气设备,从安装上、使用过程中都不容许与易燃物靠近,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1.3. 电气设备要严格按其性能运行,不准超载运行,做好经常性的检修保养使设备能正常运行,并保持通风良好。
1.4. 有火灾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列出其中“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有关要求,供施工中运行。(参见附录“安全技术资料)。
1.5. 雷电也能引起火灾,对避雷装置要注意检修保养,保持接地良好。有静电时还要做好由静电引起火灾的防护。
1.6. 变配电所的耐火等级要根据变压器的容量及环境条件,提高耐火性能。
1.7. 配电箱要选用非木质的绝缘材料制作,包括配电板的材料,提高耐火性能。
2. 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2.1. 建立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的管理制度。
2.2. 建立或健全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重点电气防火场所烟火控制,设置禁火标志。
2.3. 建立防火教育制度,要经常性开展电气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民工的安全用电教育。
2.4. 开展定期的电气防火专项检查要与平时防火检查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只要我们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措施,就能避免事故。
3. 电气火灾扑救常识
电气火灾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个特点是着火后电气设备可能是带电的,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触电事故;另一个特点是有些电气设备(如电力变压器、多油断路器等)本身充有大量的油,受热后有可能发生喷油甚至爆炸,造成火灾迅速扩大。
4. 扑灭火灾应注意以下问题:
4.1. 首先应迅速设法切断电源,以防发生触电事故。因为盲目灭火拿起导电的灭火剂,如水枪及型号不符的灭火器后,电气设备可能因绝缘损坏而造成短路,电气线路也可能因电线短路而接地短路,使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结构、地面等部位带电,也可能导致电弧或跨步电压触电事故的危险。所以要切断电源。
4.2. 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切断电源的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3. 如需切断电源线时,不同相线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支持物附近,以防剪断电线掉下来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对已落下来的电线处要设警戒区域。
4.4. 当一时无法切断电源时,为了争取时间,就需要采用带电灭火。带电灭火剂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简称1122)、二氧二溴甲烷或干粉灭火剂都是不导电的。泡沫灭火器的灭火剂有导电性能,带电灭火严禁使用。带电灭火时现场所有人员应防止电线断落后触及人体,人与带电物体要保持安全距离。
4.5. 充油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灭火。备有事故贮油池的,必要时设法将油放入贮油池内。地面上的油火不能用水喷射,以防油火漂浮水面而蔓延扩大。为了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现场上应备有常用的消防器材以外,还应根据情况配备适当的带电灭火器材。当火势较大,一时难以扑灭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应立即通知消防部门,不可延误时机。消防电话: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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