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系统防爆口,水位表,阀门等必须灵活、安全可靠。
2.锅炉运行时,经常检查运行情况,严禁锅炉带病工作。
3.锅炉要保持正常水位,运行中不得进行补焊,防止汽水喷出伤人。
4.锅炉运行中,严禁缺水、满水,锅炉元件损坏,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立即停炉。
5.锅炉严重缺水时,即水位表看不见水,用叫水法仍不见水时,严禁向锅炉进水。
6.锅炉排污或冲洗锅炉汽包液位计时,要与中控取得联系。
7.开关阀门时带好手套,身体侧向一边,防止蒸汽烫伤。
8.禁止站在蒸汽放散和管道法兰处,开关蒸汽阀门不能用力过猛。
9.管道检修或清扫时,禁止站在防爆口处、法兰间隙或出口,待设备内彻底后方可开始检修或清扫。如需对锅炉及其管道进行动火检修时,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办理动火手续,并确保各处压力泄压彻底、吹扫彻底。
10.进入锅炉内检查或检修,必须完全停止干熄焦的作业,将干熄炉内的红焦完全熄灭。经测定确认锅炉内CO浓度小于50ppm,O2含量大于18%后方可作业。
11.上下楼梯必须慢行,抓紧扶手,严禁奔跑。要保证现场照明完好,如发生停电时要带好便携式照明设备。
12.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每月做一次放气试验检测。严禁任意提高安全阀开启压力。安全阀、压力表每年经有资质的单位校验一次,确保完好。
13.运转部件接头的防护罩应完好,严禁运行中打开。电气绝缘部分要保持干燥;各类电器设备接地良好。
14.需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每年对锅炉整体外检一次,每两年内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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