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拉移支架时,两头要安设专人警戒,闲杂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任意通行。
2.施工现场必须有跟班队长进行统一指挥,随时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严把安全关,直到支架拉移结束为止。
3.在上工字钢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检查顶板情况,使用长柄工具找净顶部的浮矸危岩,若186#上帮较差处应打贴帮柱并用板皮背帮加强支护。
4.拉移支架时要保证各通讯及闭锁装置灵敏、可靠。在作业地点附近不得有其它工种人员平行作业。
5.单体托棚腿三用阀、单体手把严禁对着行人,单体打设必须有劲,初撑力必须达到11.4MPa,同时单体必须用8#铁丝栓在工字钢上做好二次保护,防止漏液歪倒伤人。
6.单体必须打上劲,不得前倾后仰,单体(木点柱)上方与棚梁未接触部位必须用木楔刹紧,木楔要成对使用,反向插入打紧,确保柱腿顶底结合严密。
7.如果支架靠近老塘侧的顶板垮落有大矸石滚落时,靠近老塘侧的木点柱用板皮背上,板皮用铁丝拴在木点柱上。板皮高要比采空区矸石堆积高度大0.5m以上。
8.合架时拉移支架必须临架操作,严禁本架操作。
(三)大件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手拉葫芦使用前必须检验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
2.第一次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要注意观察现场起吊情况。
3.每天要有专人对手拉葫芦检查维护,并建立手拉葫芦检修记录。
4.所有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手拉葫芦原理、性能,掌握操作技术。
5.操作、检修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掌握《手拉葫芦安全操作说明书》。
6.在手拉葫芦使用地点,随时观察顶板和起吊点情况。
7.每次起吊前要检查起吊点是否有异常现象,试吊200-300mm。
8.顶板、悬吊锚杆、起吊点、手拉葫芦、起吊钩等起吊装置在每次起吊前要有专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9.严禁采用手拉葫芦起吊整体支架,严禁超负荷强行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须超过起吊重物的6倍。
10.起吊过程中要轻吊轻放,起吊重物下方及四周有安全威胁区域内严禁有人。
11.所起吊的重物必须在额定载荷之内,严禁超载使用。严禁超负荷起吊或斜吊禁止吊拔埋在地下或固定在地面上的重物 。
12.严禁用葫芦链条捆扎重物。
13.使用前,应对机件(钩头及闭锁机构、制动器、链条等)及其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
14.起重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吊钩不得有歪斜及重物吊在吊钩尖端等不良现象,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链环不得措扭和打结,双行链更应注意,下钩严禁翻转。
15.悬挂手拉葫芦的支承点必须牢固稳定 ,吊挂捆绑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6 。
16.吊钩应在重物重心的铅垂线上,严防重物倾斜翻转,操作手拉葫芦时应首先试吊,当重物离地后如运转正常制动可靠方可继续起吊 。
17.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手链轮逆时针方向旋转,放松棘轮,重物即可缓慢下降。
18.在起重或下降重物过程中,拽动手链条应用力均匀和缓,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重物的升降切勿超过上下行程的极限。
19.起吊时,人员应站在安全的地方,注意躲开一旦链条绷断弹回及重物下滑、滚落的方向。
20.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和更不能增加人员强行硬拽,应立即停止操作,进行检查:①重物是否与其它物体连接;②葫芦机件有无损坏;③重物是否超出了葫芦的额定载荷。
21.不得将重物吊起后停留在空中而离开现场。
22.起吊大件时必须有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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