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钻是直接用电能为动力,连续地旋转切削破碎煤体的钻眼机械。它主要由电动机、减速器、钎套筒、散热风扇,以及外壳、手柄、开关等组成。工作时的轴推力,全靠人工用手和胸部推顶产生。
安全使用要求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打眼。
2.每班使用前,仔细检查煤电钻的综和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拆掉插件板,甩掉其综和保护装置。
3.电钻电缆长度符合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接长,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必须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5.扶钻人员,必须避开眼口方向,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
6.打眼时不得猛推和肩扛;突然停电、停风、停水时必须停止打眼,撤出作业地点。
7.打眼过程中,打眼工要来回窜动钻杆、排粉、防止断钎、伤人和卡钻事故。
8.开眼时,手扶钎杆处要配钎子套,严禁戴手套,要围好毛巾,系好衣扣和袖口,防止被缠绕。
9.电钻要匀速推进,不要用力过猛,禁止过负荷运转,以免烧坏电机,连续使用30分钟后,应暂停钻进,进行降温,使电机温升不超过50℃。发现电钻有异响,应立即停止钻进,找电工检查修理。禁止带电或正在操作时检查电缆和电钻。
10.打眼时发现有出水异状,温度忽高忽低,有明显瓦斯涌出,煤体松散等情况,应停止工作(不要拔出钻杆),向上级汇报。钻眼结束后,先切断电源,再将电缆和供水胶管盘好,并与电钻放置在安全地点。严禁用电缆拖电钻和将电缆在尖锐物体上磨擦、缠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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