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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给“瘦身钢筋”放行?

        建筑材料要的是“钢筋铁骨”,而不是“窈窕身材”,这是很清楚明白的道理。然而,据新华社报道,被称为建筑“筋骨”的钢筋,在甘肃兰州一些建材市场上被不断“瘦身”,偏差超出国标4倍,且公然售卖,形成“供销两旺”的局面。据甘肃省钢材商会统计,“瘦身钢筋”仅在兰州市就占了30%还多。

  钢筋“瘦身”,为的当然不是美观,而是偷工减料、牟取不法利润。据业内人士推算,一吨“瘦身钢筋”的利润在1000元以上,远高出正规厂家的国标产品。这还只是卖方的利润。对于买方来说,以建1万平方米的楼房计算,使用“瘦身钢筋”可“节省”50多万元。正是由于买卖双方都获利巨大,“瘦身钢筋”才会“供销两旺”。

  “瘦身钢筋”不是第一次进入舆论视野。去年9月,新华社就做了西安市上百工地使用“瘦身钢筋”的报道;今年5月,宁杭高铁某施工单位为省费用将钢筋严重拉长的行为被曝光;7月,345吨“瘦身钢筋”流入海南省文昌市政府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举报被查实……建筑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如果使用不合格建材,造出来的就是“问题建筑”,安全隐患可想而知。如果从建材生产、销售到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各方全都“利”字当头,相互勾结,甚至形成完整的利益链,建筑质量的“层层把关”就会变成“层层失守”。

  “瘦身钢筋”肆虐,不仅缘于内部管理失守,还在于外部监管的“失察”。甘肃质检、工商等部门表示,在上级部门没有安排的情况下,因例行检查任务繁重,加上此类钢筋交易具有隐蔽性,很少接到举报,因此难以查处。这种被动应对、缺乏创新的监管方式,很容易被不法企业和个人抓到漏洞。但即便如此,“瘦身钢筋”已经霸占了三成多市场,面对这样明显的违法乱象,监管部门总不该视而不见吧?

  另外,违法成本过低也是一个问题。10月,桂林市临桂县工商部门查处了11家“瘦身钢筋”经营者,没收产品,处8000元到2万元行政处罚,吊销2家经营者营业执照。在海南文昌的案例中,2名相关责任人停职检查,2家施工单位和1家监理单位被清理。与违法获利相比,如此违法成本可谓微不足道,与“瘦身钢筋”可能造成的楼房倒塌的可怕后果相比,更是不值一提。

  应该说,有关部门在制度完善上做了不少工作。比如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自8月1日起实施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也把钢筋重量偏差列为必检项目。有了制度,还须执行。很多生产“瘦身钢筋”的小钢厂、小作坊根本不具备生产资质,怎么没人管?一些“瘦身钢筋”居然“手续都全”,怎么放过关的?一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势大权重,又该怎样一查到底?其实,诸如“骗子承包、厨子施工”之类的建设领域乱象,都逃不掉监管和追责的问题。这些均考验着有关部门的为民责任心和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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