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19日上午8时左右,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一辆货车与面包车相撞,导致12人死亡,包括11名儿童和1名司机,另有3名儿童受轻伤。涉事面包车系一所幼儿园负责人雇用。
如果没有校车这个夺目的字眼,也许这只是一起被视为稀松平常的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多达11名儿童殒命,也许不会让那么多人揪心和哀伤。其实,每个生命的无辜逝去都令人扼腕,包括那名司机。12个家庭瞬间破碎,也许再也没有比这更伤心的事了。
每有校车事故发生,人们总不忘叩问真相,但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暂时无法确定事故原因。据报道,这辆“校车”8座,但载了15个人,运沙的货车也涉嫌超载。据统计,50%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超限超载被称作公路交通“第一杀手”。如果面包车不超载,起码遇难儿童不会如此之多。另外,此“校车”并非彼校车,与高大上的正规校车不同,它只是辆普通面包车,一辆沙土车就成了它的灭顶之灾。
有消息说,涉事的“校车”是黑校车。黑校车大行其道,暴露出“正规军”的不足。这并非一个新问题,早在2012年9月28日,山东省即表态,“将加大校车配置力度,力争2015年使校车配备基本满足乘车学生的需求”。其背景是,校车运力不足、乘车需求量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当时还提供了一组数据,“山东省共有接送学生车辆(5座以上客车)2.5万辆,其中政府统购、学校自备或长期租用的普通客运车8600辆。”不知道两年后的今天,山东已配置了多少校车,但蓬莱校车事故足以说明,“正规军”仍未满足现实所需。
其实,仅仅配备正规军还不够,再正规的校车如果一再超载,或者司机不守规矩,也难免出事。同时,如果排除了安全隐患,哪怕校车质量不那么过硬,也未必就一定出事。基于此,更需要强化监管,确保校车安全上路。
但蓬莱校车事故也证明,安全监管有盲区。
昨天事故发生后,蓬莱市负责人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哀悼,是权力的基本良知,也是人性的自然流露。最好的哀悼就是查明真相,最人性的做法就是不让悲剧重演。山东省安监局等部门已派人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也许过不了多久,真相就会浮出水面,但这显然不是句号。
时令已是初冬,窗外幽寒,记不清发生了多少起校车事故,我们只清晰地知道,每一起校车事故似乎总能检验出校车缺乏、监管缺位乃至制度缺失。《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都实施两年多了,为何还一再出现校车事故?如果孩子乘坐正规校车,悲剧或可避免;如果监管部门不让超载校车上路,悲剧亦可避免。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后果,但愿校车别再重复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之旅,而能真正开往春天,抵达明天。别让孩子再付出生命之痛。
我国已经从法律层面构筑起了完整的校车安全规范体系,但恶性校车安全事故仍然出现。这其中的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地方政府推卸责任,财政投入不足,致使校车达不到国家标准。二是追责不力,事故发生后往往仅对肇事司机科以刑责,很少以玩忽职守罪追究监管人员的责任。为孩子们生产、配备足够安全的校车本质上既不是经济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仅仅是个责任和态度问题。蓬莱安全事故将如何问责,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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