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成都、厦门、贵阳、宜宾、杭州、长沙、广州等多座城市发生公交车纵火或爆炸案,造成社会对公共安全的担忧。在此背景下,公安部日前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提请党委和政府为每列地铁列车、每辆公交车上配备安全员。这在世界上还没有先例,很快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在人口众多的中国城市,公交为普通公众提供了成本相对低廉的出行方式。由于人员非常密集、空间封闭,犯罪分子实施暴力的成本低、收益高。这与许多公众主要依靠私车出行的国家不同。中国的公交突发事件多为反社会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不确定性很强。犯罪分子事先可能没有前科、缺少迹象,令人防不胜防。确保公交安全挑战着中国维安的智慧。
面对公交突发事件,中国公安部门想有所作为,提出应对的具体措施,其态度是积极的。但每辆公交车都配备安全员在现实中将很难完全操作落实。中国的警力是有限的,在转型期,社会高度原子化与流动化。严防死守式的维安成本极高,难以持久。例如,校园系列屠童案发生后,许多城市实行的“一校一警车,一校一警察”制度就没有持续下去。从长远看,确保公交安全不能单纯靠严防死守。否则,公交即使不再是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重灾区,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也可能成为新灾区。我们需要立足于疏,疏堵结合。
我们同时要转变撞击——反射式的维安模式。这种模式往往将特定时期的维安焦点锁定在某一问题,使专业安保力量疲于奔命。前一段时间,火车站成为反恐的重点;现在,公交车又成为确保对象。我们需要对中国的公共安全问题统筹地加以解决。
在中国,公交突发事件依旧是小概率事件。因其损害结果大,公众风险认知程度高,媒体也高度关注。我们要重视媒体对公共政策的议程设置作用,但也要注意媒体过度的报道可能会引发社会恐慌,甚至产生模仿和示范效应。目前,警方应准确、全面研判公共安全形势,统筹公共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警方要大力构建由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危机应对网络,有效引导公众风险认知与社会舆情,培养全社会对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心理弹性,使其无法产生轰动效应与震撼效果。
在许多城市公交公司效益欠佳的背景下,增加安全员所带来的成本可能是其所难以承受的。这点姑且不论,单就此项制度的效果来看,其实施也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一是安全员必须要经过较为专业的培训,才能及时发现犯罪分子的迹象并果断慑止犯罪行为。否则,一旦突发事件发生,车上不过是只增加了一个受害的乘客而已;二是公交车在高峰期异常拥挤,鱼贯而入的乘客逐一接受检查的可能性较小。
警方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如在公交车站进行随机抽检,以震慑、遏止潜在的犯罪分子。公交公司可利用车载媒体宣传安全知识,呼吁互助、互救,将司乘人员与乘客临机整合为一个应对突发事件的命运共同体。在这个方面,我们应该学习圣诞节炸机未遂案中美联航253号航班的乘客,对犯罪分子群起而攻之,而不是一味只求自保!(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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