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环保局2014年5月10日通报,天津一公司7日在南京丢失的一枚放射源铱-192已安全回收并放入铅罐。目前,尚未发现人员因此受到伤害,环保部将之定性为重大辐射事故。
尽管这枚放射源最终被找回,但并没有让人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令人在心头平添了一层疑惧。此次事故足以警示我们,在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健康的所有潜在威胁中,放射源是不容忽视的一种。但此次事故以及由此所牵连而出的历史信息,却又在提醒我们,目前对于放射源的管控实在令人沮丧。
就南京丢失的这枚放射源而言,几乎是莫名其妙地丢失,又稀里糊涂地找回。作为一种极具威胁性的放射性物质,铱-192的使用与监管应有一套严格至极的制度化程序,说丢就丢,着实是无法原谅的致命疏失。这只能说明,相关的操作程序与监管要求形同虚设。
名义上,我国目前对放射源的管理实行“身份证管理”,实行从“摇篮”到“坟墓”的终身管控。但无论是2005年山西铯-137丢失事故,还是哈尔滨铱-192丢失事故,乃至今日南京铱-192丢失事故,都在表明我国对于放射源的所谓“终身负责制”只停留于纸面之上。从理论到现实之间,横亘着制度的羸弱与责任心的麻木。
因而,通过南京此次事故,无论是政府还是民众都应该警醒一点,前者应加强对放射源的管控,后者应提高放射源危机意识,且以二者之密切互动,促成中国放射源使用与管控制度环境的革新与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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