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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快递”敲响快递安全警钟

  山东省2013年11月22日下午通报“夺命快递”事件,11月29日,东营一男子网购鞋子收货后被毒死,经查系圆通快递装卸快件时发生化学品泄漏,运输车上的1844件快件中,包括污染源在内共154件快件沾上氟乙酸甲酯,前后共致1人死8人中毒。

  网购快递致一人死亡,八人中毒,令人错愕。祸首虽始于卸载中的化学品泄露,而“夺命快递”中的致毒细节,不得不令人唏嘘和反思。没有危险品承运资质的公司快递带有剧毒的化学品,无疑潜藏着传播毒源隐患;快递途中发生化学品泄露并致5名工作人员中毒,隐瞒不报就是在扩散毒源;致命毒源流向不明,染毒致命快件在传递,何其可怕。由“夺命快递”事件中暴露出的种种致毒细节,也敲响了快递业安全警钟。

  首先,需要加强对快递公司安全责任的监管,严格快递配送物品在验货和保管过程的程序,特别是对传递危险品监管上要严格审核和把关,对没有检验和保管配送危险品条件的公司,应严禁其经营危险品业务,把好快递“出货关”。这是监督部门的责任,更是对广大网购者负责的态度。唯有将网购快递的安全警钟从源头上进行牢牢把握,才能为后续的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除了监管部门的监管外,快递公司的敬业自律也不可或缺,在运输、传递物品途中也要把好配送质量关,切忌粗暴装卸快件,对野蛮搬运货物行为应严格追究责任并惩处,将快递物品安全当成企业生命线。

  其次,需要提高快递人员与网购者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对快递人员来说,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购物者负责,发现或怀疑配送物品有危险,就得及时终止配送,送当地监管部门甄别,一者是在保护自己,二者也是在保护网购者。对于网购者来说,验收快递物品,既要仔细认真还需小心谨慎,发现货物有异常,出现异味等明显不安因素,就得及时退货并说明理由,作为消费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更应提高。当然,安全意识的增强除了自身的努力外,网购的销售方也有着义务,比如,在网上介绍宣传商品时,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宣传,让网购者知道必要的使用安全常识,尽可能地去维护网购群众的安全权益。

  快递业务是个技术活,丝毫马虎松懈不得,缺失安全责任意识也就在自砸饭碗,安全就是快递业的生命线。因此,只有将安全贯穿于快递配送的始终,多管齐下才能避免“夺命快递”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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