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就做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出通知,提出可实施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强制性措施。并要求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11月6日《新京报》)
“残云收翠岭,夕雾结长空。”原本是古典诗词中意境朦胧的描写,如今,却成了全国多地极端雾霾天气的真实写照。5日,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3年度报告》时指出,目前中国大气污染比较严重,特别是雾霾天气几乎常态化。
然而在空气污染之下,从各地来看,民众的生活依旧。大街上时常看见老人、孩子;农民工依然在室外作业;室外健身场所依旧热闹非凡;快递员、保洁工无防护在室外工作;大街上车流滚滚……显然,倘若城市的管理者,出台的应急预案,只盯未来的治理目标,而忽视现实的污染威胁,那么,公众的生命健康,将成为空气污染的牺牲品。空气污染的治理,可以按既定方针,慢慢地治理,但普通老百姓的健康保护,却是最迫切的、最现实的社会命题。
鉴于此,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郑重提出重污染天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公共政策的人性化,也是对民众生命健康的切实保护,同时,这样的举措,更能体现城市管理者“一盘棋”智慧,以及应对恶劣天气的执政决策能力。
然而,尽管这项顶层制度设计,非常得民心,也得到了舆论与专家学者的认可,但想让这项公共政策落实到位,仍需配套措施,及时补充到位。譬如,就眼下而言,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相对容易一点,企业实施难度就要大一点,因为有的时候涉及到企业的利润,涉及到经济效益,涉及到产品的连续性等等因素,所以,国家层面,还需因地制宜出台可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规范企业特别是一些必须连续生产的企业,如何实行弹性工作制。
更为重要的是,从过去各地推行的弹性工作制度的情况来看,效果难以让人恭维。上海市劳动部门在调查发现,有一些企业利用弹性工作制,悄悄“弹掉”了劳动者应得的加班费,另一些企业甚至未经批准就擅自实行弹性工作制。面对企业以弹性工作制名义侵犯职工权益越来越多的现象,有专家曾经提醒有关部门:警惕企业将不定时工作制扩大化,让不定时工作制成为企业不给付加班工资、不给休息时间的借口。
所以,在笔者看来,要想防止弹性工作制不“弹掉”职工权益,让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必须要强化工会、监管者、媒体舆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督。政府监管部门一旦发现用人单位利用该项制度侵害了职工权益,有关部门理应及时严肃查处,不能以重度污染为由“照顾”用人单位。
当然,这仅是治标之策,要想根治大气污染,除顶层设计,出台系统方案,聚合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外,还应将生态文明的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区域发展、民众生活的骨髓中,惟此,公众才会有清新的健康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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