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规定一“睡”就是32年、5元独生子女费一“睡”就是31年……如果不是日历的提醒,我们面对这些“沉睡的规定”时会恍惚“穿越”到了久远的历史年代。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掰起手指头,都可以在生活中发现不少这样“沉睡的规定”,有些甚至极端到荒唐可笑,但这恰恰是客观存在,虽然这种存在有这样那样“合理”的理由。
规定在“沉睡”,而群众的呼声却是一直不绝于耳,甚至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都发出了巨大的声音,但奇怪的是,很多规定以及规定的制定者似乎就是听不见。
是真的听不见吗?其实不见得,更多时候他们是不愿意听见。规定都是我们管理部门制定的,而部门里面制定规定、执行规定并决定规定“睡”或“醒”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具体来说就是我们的政府人员、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如果“听不见”呼声,他们很多时候可以让一个规定管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乐得轻松自在,反正是前人制定的,即便由于规定落后到导致出了大事,也可以坦然一笑“我们也是按规定办事”,然后再对规定修修补补,把坏事转换成改革的“政绩”。
由于“听不见”改革的呼声,我们就陷入了这样一个循环:老规定由于“沉睡”结果出了大事后,才能等来“苏醒”的时刻,比如食品安全出了大事,才“想起”修改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安全的规定,水安全出了大事,才“想起”修改陈旧不堪的水安全检测标准。而在这个过程中,群众的利益受到极大的伤害,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样来看,规定之所以“沉睡”,实际上是因为我们一些党员干部距离群众太远,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听取群众呼声、不了解群众意见,习惯于走形式主义,从而让规定大睡其觉,阻碍发展,伤害群众,伤害我们的事业。
规定不会说话,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心中更有一杆秤:一个不合时宜的规定“沉睡”有多久,基本可以代表相关部门脱离群众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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