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预料,“最严交规”施行首日就极具话题性,比如“黄灯规则”。新规123号令:“闯黄灯”将扣6分。
胆敢或不慎闯两次黄灯,分就“自动清零”,又该回炉了。从反馈来看,黄灯新规第一天,知晓新规的驾驶员开个车都心惊胆战,和交通灯斗智斗勇。
即便如此,首日还是出现一些混乱。比如见黄灯急刹,追尾多发;因惯性和车制动性影响,见灯即停很难掌控;这还将给本就拥堵不堪的交通再次添堵。虽然交管局解释,黄灯亮时,只要车身任何部分已越线的,可继续通行。这和之前约定俗成的“抢灯”习惯一致。
只是扣分新规骤出,倒是对一向“胆小”的司机,造成莫大压力。前日晚上就有京城网友晒自己以身试法的案例,见灯急刹,被后车追尾,大假要耗在保险理赔上。他还提到,和出租车师傅聊时,的哥京式幽默还是那么内涵亮眼:“黄灯规则多半会不了了之了,不信等节后保险公司上班看看。”
有好事网友以北京为例算过一笔账,假设两公里一个交通十字路口,就要近6000信号灯。不管是取消黄灯,还是改用数字指示灯,包括重新布线,改造整个智能交通系统,最后投入都是个天文数字。这还不包括交通质量和上班时间损耗等隐性成本。
而在北京暂不考虑安装倒计时信号灯等前提下,有人亲自驾车体验。发现要百分百不闯黄,只能在进入距灯30米内时,时速降至10公里内,还有保证随时能正常刹住。如此开车就得保持高度紧张的强迫症状态,开车代步舒适性就大大降低了。引来争议在所难免。
其实,严守交规,培育良性汽车和交通文化,增强公众守法意识,大家都是乐见其成的。关键在于,如何让严规合乎民情,让守法不是一件高成本高难度的事儿,增加守法的可控性可操作性。严规不是为钓鱼执法,遵守交通信号指示,是切实可行且简便易行的,才能保证人人严格遵循。
增加规则可操作性,不光是信号灯改造技术性问题,在此类法规出台前,应有一个广征民意,让民意前置,博弈前置的多方观点平衡的过程。
共识是可操作性的前提,黄灯规则如是,其他公共政策亦如是。深圳暂不罚闯黄灯,完善细节,缓冲渐进的改革,也是一种提高政策执行可控性的现实路径。 (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A05版)观点链接
“黄灯令”真的一无是处?
@吴龙贵:“黄灯如律令”,要么降速造成拥堵,要么急刹造成追尾,这明显是基于车主利益得出的结论,其前提是车辆只有通行的权利,而没有减速的义务。
最大争议,在于黄灯设计原理存在弹性空间,需车主自主选择。能否达到理想状态,相当程度取决于车主素质和一个社会的汽车文明。车辆到路口就自然减速,保障行人的绝对路权。
而反观我们的现实,有多少司机养成了行至路口自然减速的习惯,又有多少司机在遇到黄灯时不是争分夺秒地闯过去,而是考量刹车安全呢?所以在非议“黄灯令”前,不妨先反求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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