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用来救命的安全锤被死死钉住,真发生紧急情况,这锤不就成摆设了吗?近日到武汉出差的南京人朱先生来电向本报反映,他在605路公交车上发现所有安全锤都用螺丝钉固定住了,如果发生事故需要安全锤时,还要用起子将钉子撬掉才能用,车上的安全锤子不成了摆设?(9月27日《武汉晚报》)
安全锤是在紧急情况下逃生的工具。本是公交公司依照《安全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必须配备的安全器材之一。公交车配备的安全锤,不仅要安全存放,还要严格管理,便于使用,这样才能发挥安全锤的应有作用。虽然小小安全锤只是“万一”中“救命锤”但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是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科学经验。
今年北京的一场洪水灾害,安全锤的作用再次被人们认识和认同。因为被困在洪水中车内的驾驶人没有安全锤打不开逃生的通道,结果活活闷死车内。安全锤的作用一下子显现出来,一时间大有“京城安全锤贵”,而成为抢手货,这就是明证。
公交公司“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为了防盗,竟然将安全锤钉死,安全锤变成了一种应付检查的摆样子,成了墙上的老虎不咬人,水中月镜中花,好看不中用,可望不可及。试想,遇到“万一”的突发事故,安全锤还能发挥作用吗?钉死的不仅是安全锤而是安全意识,安全管理的“方便之门”,堵死了逃生的“生命通道”。
为了防盗,有意钉死安全锤,这是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违法违规行为。防盗不是钉死的理由和借口。安全管理不能因噎废食,因为安全锤经常被盗就钉死安全锤,那么安全只能成为一种摆设,失去了应有的作用。据公交公司司机解释:“其实现在公交车逃生系统很完善,遇险可以自动打开车门车窗,基本用不上安全锤。”这样的解释很荒唐,理由苍白无力。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事故,公交车逃生系统会被破坏,自动打开的车门系统装置会失灵,无法起到自动打开的作用,所以安全锤在紧急情况下发挥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否则,安全消防部门配备的安全锤、消防器材的相关规定岂不是要作废?
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不能放松,不能懈怠。任何时候,对安全管理的疏忽,都是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漠视,对人的生命的轻蔑。钉死安全锤,实际上是公交公司“集体安全无意识”是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是管理上的严重失误,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应急意识的缺失,这是最可怕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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