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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梯坠落:谁在为超期服役的电梯背书?

  9月13日13时26分,湖北省武汉市一幢在建住宅发生载人电梯坠落事故,据官方最新消息,事故共有19人遇难,基本都是施工人员。从媒体曝光的图片上看,发生事故的电梯是那种建筑工地常见简易升降梯,一般供运载建筑材料或供建筑工人上下在建建筑。这种建筑工地使用的简易电梯,虽说也属特殊设备,但是比较民用楼房里面的通用电梯的质量等级,还是有着不小的差别。

  根据网友爆料的内容,当时这台载满粉刷工人的电梯(升降机),在上升过程中突然失控,直冲到34层顶层(约100米)后,电梯钢绳突然断裂,厢体呈自由落体直接坠到地面。实际上,这种类似升降机的电梯在建筑工地随处可见,甚至有更简易的所谓“升降机”在各种大大小小的建筑工地存在着。那种以电动葫芦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或者链条拖动吊笼的简易升降机,不仅制造简单,且无任何有效保护措施,更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但是,每日在建筑工地劳作的建筑工们,就是把生命交付给这样的设备。在去年的3月份,温州某地就曾出现一起升降机意外事故,由于违规安装的升降电梯电动葫芦钢丝绳突然脱落,而升降机缺少相应的防坠落保护装置,致使电梯货厢厢体自由坠落,将一名正处在轿厢与层门之间搬运货物的工人挤压致死。当年的那场意外中,非法安装不合规升降电梯的企业主仅仅是为了省下5万元。

  同样的悲剧在今年的3月份又差点重演。重庆江北一在建小区,一名正在粉刷外墙的工人因升降机突然失控,无法控制正常上下,导致该工人最后被卡在10楼和11楼之间的隔断处,十分危险。最终幸好消防官兵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从11楼窗户爬进被困人员所在的吊篮,用绳索助其脱险。才阻止了有一起事故的发生。

  每个人都在强调安全第一,但安全第一的思维却从来未能真正深入企业的头脑,企业乃至雇主们对效益的追逐,往往让安全成了暂时的盲点。不安全,不生产。这六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坚持做更难。频发的各种工程事故一次次告戒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将安全放在旁边,因为无论在何时,生命的价值总是高过一切。若忽视了这一点,企业自身也必将自食其果。

  就像是那位舍不得5万元更新设备的温州企业主,最终付出的是50万元的赔偿和10万元的罚款。但是,一条鲜活生命的价值何止这几十万元?就如同今日武汉这场电梯坠落事故,19个工人的生命,以及背后19个家庭的幸福,尽数毁于一夕之间。

  尽管目前事故原因还未有详细报告,但是太多的以往案例告诉大家,每一个事故背后,总有隐藏的违规问题存在。设备老化失修、安装管理水平低下、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甚至是为了节省一点点成本而购置的不合格电梯等等。尤其是一些小的建筑公司,工程施工条件较差、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防范能力不足等问题一查既出,出问题只是早晚的事。

  而在13日的武汉电梯坠落事故现场,有媒体曾报道,那架出事电梯已经散架,但电梯的使用登记牌依然完整,上面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23日至2012年6月23日。也就是说,19位工人师傅,就是登上了这架过了有效期的电梯,才再没能安全走出梯笼。真相总是经不起掩盖,谁该担责?该如何惩处?又如何以儆效尤?惟愿武汉电梯坠落事故的调查结果能早日公诸如众,以告慰19位从空中坠落的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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