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则窨井“吃人”、“咬人”的新闻读来让人颇感悲痛。一是8月13日下午5时20分许,北京朝阳区一名3岁男孩不慎坠入一口百米深井。截至14日晚,男孩仍未被救出,但救援人员表示,男孩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据8月15日《京华时报》)。一是8月14日中午,大连一名行人跌入热力井,全身65%烫伤(据8月14日大洋网)。
城市建设与发展日新月异,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工程在地下,这使得地面上留下了很多窨井。走在城市中,窨井随处可见,小区里有、行车道上有、人行道上有,甚至绿化带内也有许多大大小小的窨井和坑洞。这些井中,有空调管道的,有热力的,有消防的,有供水的,有排水的,有电缆的,有通信的。
这些方便城市市民生活的设施井道,实际上已经成为一大潜在的危险,成为城市市民安全的威胁。比如因为损坏、被盗等问题,我们随处可见一些井盖严重破损的甚至是缺失的窨井。比如早些时候,有媒体报道,在重庆市江北洋河中路望海花园外,一人行道上连续8个窨井均无盖。这些无盖窨井,横陈在大马路或者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成了人们生活中的一只只陷阱。有汽车轮子陷进去而爬窝的,有骑自行车者车失前轮的,也有人因不小心掉进去伤亡的。
比如8月14日掉进热力井中的大连男子,其所掉落的热力井位于马路上电车道一侧,在马路发生塌陷,热力井露出后,并无相关应急保护和警示设施。再比如北京3岁男童掉落的空调井,其深达100米。事发时,工人正在维修,但返身回去取工具时,并未给井加盖,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
毫无疑问的是,城市中的每一个窨井,几乎都有其相关的负责单位或者管理主体,窨井盖破损及时更换,无盖及时加上,维修维护井内设施要设置保护与警示标志,这本是毫无争议的基本要求和常识。然而,一些单位和一些人,要么不负责任,要么心存侥幸。于是人行道上连续8个窨井均无盖,且长达两月的时间里无人维修;无盖热力井横陈在马路上,却无相关单位及时出面解决问题;深达百米的井,打开盖工人却离开了,认为“取个工具瞬间的事情,就没有设置警示”。
如此管理意识和侥幸心理之下,我们又岂能不为着脚下的路面是否安全,有无“陷阱”而担心?那么,我们身边到底还有没有,有多少类似的“吃人”与“咬人”的窨井,张着血盆大口,威胁着我们的生命?除了我们时刻提醒自己,走路要看脚下,要小心之外,相关窨的使用者、管理者是否该各尽其责,及时消除窨井隐患,避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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