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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和生命的价格

今年57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赵作海

2010年5月13日上午,蒙冤入狱的赵作海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代表——河南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海萍院长亲手交付的65万元现金支票,其中包括50万元国家赔偿金和1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费

2010年4月30日,被赵作海“杀害”的赵振晌“复活”归来。被屈打成招的赵作海在冤狱坐了11年后,终于重获自由,也获赔人民币65万元。2010年5月16日有媒体以“自由有价”为题,替他算了一笔账,平均每天176.10元。这个简单的算术题,让很多人感到震颤,也让很多人觉得困惑。

这位蒙冤也不忘“感谢国家”的农民,他所遭受的损失还不止于自由。极端残酷的刑讯逼供,被逼自证死罪的恐惧,11年囚服里的屈辱,这些东西有没有价格?如果有,标价单位是什么,单价又是多少?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自由无价”、“生命无价”,然而,就跟其他正义伦理的教育一样,在冰冷的社会现实面前,它们都成了空洞的口号。我们已经习惯于给所有的东西贴上价签,不仅相信“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而且认为全世界的正义都可以赎买。当有企业提出不要市场要正义的时候,我们的反应只能是:别相信它,这不可能!

一个月前,美国发生了26年来最惨重的矿难,29名矿工遇难。据媒体报道,每一位矿工可能获得的补偿是:300万美元一次性赔偿,五倍的年薪(约35万美元),家属和子女的医保费用,以及所有子女的四年大学学费,共计约人民币2500万元。而且,接受此赔偿方案并不影响家属提出额外的法律诉讼。

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一位遇难矿工女儿对记者说的话:“我爸爸身上并没有贴一个价签,Don Blankenship(煤矿公司老板)赔不起我。”这句在我们的某些官员听来像刁民语言的话,说出了一个最朴素的道理,那就是生命无价。

为什么这句话在很多人听起来有点虚伪呢?那是因为在他们的生存环境中,生命没有被当作生命对待,自由更没有被当作自由珍惜,一切都跟菜市里的萝卜白菜一样,随时待价而沽。在这样的环境中,城里人觉得,仅得65万元人民币,赵作海的自由卖得太贱了。然而,说不定还有很多农村人煞是羡慕呢。他们中的不少人,遭受的冤屈也许没有赵作海的大,失去的自由也许没有赵作海的多,可是连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啊,很多还都是倒贴呢。

假如我们的生存环境真的是这样:包括矿工及其家属子女在内的人民都生活得很有尊严,生存有基本的保障,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你还愿意去拿你的命换一堆钱留给亲人吗?那时候,也许有人拿钱买你的宠物,你都会感到愤怒。


在今年5·12地震两周年纪念日,成都有一家媒体报道说,“地震摇了2分钟,都江堰前进了20年”,引来无数网民的声讨。我猜想这家媒体会觉得委屈,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在那篇报道中,这句话的后面,记者就已经强调说:“真的,是这样的。”其实,他们所看到的,或者说文章中描述的,不过是在一切都贴有价签的观念中的事实。
这些事实包括:“全国人民伸出援手、上海市对口援建、数不清的志愿者无私奉献……新建学校都能抵御八级强震;西部最好的县市级医疗中心,可享用上海所有三级医院医疗资源;深山里的农房用上了天然气、光纤……”记者由此认为,“我们看到了都江堰的进步”。

假如把灾后所得的物质援助算作城市的进步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对于每一位获得赔付的遇难矿工家庭来说,都“塌了2分钟,前进了20年”。但是从生命的立场看,任何的价签与等式,其实都是对逝者追加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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