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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度能解富士康的“8连跳”之困?

 新闻背景:  

8起跳楼事件记录

  2010年1月23日,凌晨4时许,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警方调查,马向前系“生前高坠死亡”。

  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龙华园区,新进女员工从3楼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楼受伤。

  2010年3月29日,龙华厂区,一男性员工从宿舍楼上坠下,当场死亡,23岁。

  2010年4月6日,观澜C8栋宿舍饶姓女工坠楼,仍在医院治疗,18岁。

  2010年4月7日,观澜厂区外宿舍,宁姓女员工坠楼身亡,18岁。

  2010年4月7日,观澜樟阁村,富士康男员工身亡,22岁。

  2010年5月6日,龙华厂区男工卢新从阳台纵身跳下身亡24岁。

  2010年5月11日,龙华街道水斗新村某出租屋,女员工祝某跳楼身亡,24岁。

近日,鸿海精密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因跳楼频发事件,委托富士康副总裁何友成请来五台山高僧做法事,祈求公司平静下来。前晚11时左右,三位五台山高僧抵达深圳。(5月12日 新华网)

富士康半年8人自杀:发言人坦言管理存漏洞

富士康集团大厦

富士康集团大厦外景

  富士康接连出现员工跳楼自杀事件,社会舆论广为诟病。一月前,笔者曾撰文,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对富士康员工自杀现象进行深入调研,并批评富士康在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希望其切实保障和增加职工权益和福利。

  深圳有关政府部门的确在之后对富士康员工自杀现象做了认真的调研和分析。深圳总工会负责人在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就曾专门表示。“事件的连续发生,暴露了富士康在管理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在社会舆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纷纷指责和批评下,富士康本应深刻吸取教训,并及时纠察和改正在管理制度、理念和方式方面的不足和问题。然而,恰恰相反,富士康在这方面迟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却把破解富士康死亡“诅咒”的重点放在了做法事和超度上。

  富士康请高僧来做超度,说明富士康高层已经认识到员工自杀问题的严重性,试图想办法解决。然而,也充分凸显富士康企业,包括郭台铭本人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员工自杀事件背后的根本原因,也并没有试图采取切实手段对其不合理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文化进行改进。

  富士康公司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控制成本一直是富士康企业的头等大事。2008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从750元增长到900元,为了减少成本,富士康特意将它的手机生产基地转移到了河北廊坊等地区,因为廊坊开发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仍是750元。

  控制员工工资是我国目前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减少成本的首要方法。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往往无视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一味地压低劳动力价格,延长劳动时间,降低劳动力成本,职工正常权益遭到极大伤害。这也是富士康死亡“诅咒”的根源所在。

  所以,富士康首先应该检讨和反思自身内部管理和企业文化方面的不足与缺陷,并大力改进,建立一整套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性化的管制制度,方是破解富士康死亡“诅咒”的根本之道,而不是靠一些驱魔辟邪的歪门邪道来解决。

  5月11日,富士康又发生一起员工跳楼自杀事件,这已是今年1月以来的第8起。面对这些血淋淋的数据,我们希望富士康公司能尽快醒悟,以采取正确有效措施保障职工生命权益。只有首先保障职工生命权益的企业,才有资格谈得上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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