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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湖南大巴事故,要释疑更要问责

  不少网友已经不无担忧地称不敢再坐长途大巴了,这当然是因噎废食,但如果不有效减少大巴事故,如果大巴车总是带着各种问题上路,这种担忧不是很正常吗?

  26日,湖南宜凤高速宜章县境内,一辆旅游大巴撞到护栏后起火,瞬间夺走了35人的生命。关注这起事件的人都在追问,旅游大巴怎么会撞向护栏?

  目前,国务院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公安部也派出工作组赶赴湖南。相信过不了多久,真相就会水落石出。而据媒体报道,这起事件有不少疑点,比如有传言称大巴司机疲劳驾驶,有幸存乘客反映司机弃车逃生,有记者调查发现,涉事大巴有“带病”行驶的嫌疑,车上配备的安全锤也不足。还有报道称,大巴疑似机械失灵,失控后撞向护栏,致油箱漏油时起火,酿成惨剧。

  所有的疑问都指向问题核心,所有的问号都需要拉直,因为不弄清楚这些,就无法还原真相。真相在路上,需要耐心等待。在这个关口,有心人提出了大巴起火逃生指南。这个举动充满善意,却无法令人感动,就如同每次电梯事故后总有人发布安全乘梯指南一样,说这些指南毫无用处未必客观,但能有多大用处,也实在可疑。且不说这种事后诸葛亮的做法于事无补,对普通公民来说,与掌握更多技能相比,我们更需要的,是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

  就此次大巴事故而言,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如果涉事大巴涉嫌带病行驶,谁该承担责任?司机当然难辞其咎,其他人呢?据权威消息,事故大巴车核载55人,实载57人。对于这种屡禁不止的超载现象,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哪里?如果司机疲劳驾驶属实,板子都该打在谁的身上?如果安全锤不足属实,又有哪些人需要为此买单?

  其实,无论安全锤不足还是司机疲劳驾驶,都是十分常见的违规现象,不出事一切OK,而一旦出事就会造成生命损失。要命的细节一旦叠加,悲剧便无法避免。再以超速超员为例,201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指出,将研究推动将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换言之,超员现象必须禁止。可现实呢?

  该意见还指出,对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约谈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不难发现,35人遇难已属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近年来,特大交通事故并不鲜见,似乎并没有让司机和监管人员提高警惕。

  国务院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表示,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处理责任人当然重要,否则无以告慰遇难者,但问责并非终点,我们最关心的,是如何避免悲剧重演。不少网友已经不无担忧地称不敢再坐长途大巴了,这当然是因噎废食,但如果不有效减少大巴事故,如果大巴车总是带着各种问题上路,这种担忧不是很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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