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突出问题为牵引,找出“痛点”、瞄准“靶心”、消除“病灶”,方可得心应手、事半功倍。对安全生产工作而言,也要秉持这样的方法——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
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给出的答案是“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并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再次发出如山军令: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
实际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深切期望与严厉要求,几乎出现在每一次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批示中,出现在每一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无论是辨大势、抓大事,还是讲政治、促稳定,我们都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在整体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既是当前防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任务,也是带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2003年以来,全国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始终保持“双下降”态势。以重特大事故为例:2003年至2005年,年均发生重特大事故100起以上;后虽有起伏,但总体保持下降趋势;2013年至2015年,这一数字分别是49起、42起、38起。
虽持续下降,但平均10天左右1起的频率仍让人难以容忍。重特大事故损失大,影响大,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冲击大。一起重特大事故之后,许多宝贵生命凋零、幸福家庭破碎;企业生产中断、设备破坏,甚至一蹶不振;事发地区手忙脚乱、焦头烂额、声名扫地。
重特大事故对国家的伤害同样不容小觑。现阶段,安全生产能否理顺情绪、增进认同、增强信心,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直接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的评价和预期。正如一位资深安全专家感慨的那样:我们卫星可以上天,可以在太空行走,可以举办非常漂亮的奥运会、世博会,但重特大事故频发,全世界老百姓会怎么看待中国?
有果必有因。研究表明,工业化初期和中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走过事故易发期,英、美、日分别用了70年、60年和26年。我国工业化虽已出现向后期过渡的明显特征,但总体上处于中期,恰是事故高风险时期。按照海因里希法则,事故总量如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也会多发。
“点多面广战线长,基础薄弱意识差”,也是重特大事故频发的“自然生态”。2.74亿的农民工,很多都在从事高风险的工作;每天有1亿人上公路,4000万人乘地铁,570万人乘火车,100万人乘飞机,70万人水上漂;建筑工地有4000万人,800万矿工在井下;每年有2.5亿吨的危险化学品南北穿行、东西拉运……在世界范围内,这也是独一无二。
千因也好,万难也罢,都不能成为听之任之、被动挨打的借口。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硬道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是硬任务。如何遏制?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部署了“过河”的任务,还指导了如何解决“桥”或“船”的问题,即“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遵循规律、关口前移是基础。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才能让重特大事故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真正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保障,发展经济决不要带血的GDP,更不能以发展为借口随意降低安全标准、违反安全规定。要认真研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深入分析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领域、环节、岗位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更有力的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到查改大隐患、防范大事故。
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是关键。系统性问题需用系统性办法解决。要充分发挥安防工程、防控技术、管理制度的综合作用,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构建“两道防线”。要继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对高风险、大空间的企业作业场所优化布局、实施空间物理隔离,严格审批、管控大型经营性活动。要继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抓好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水害等综合治理。
加强应急、严厉追责是保障。当事故不幸发生后,快速、科学、有序救援,守住最后一道防线,有效防范次生事故和事故后果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降低重特大事故概率的重要法宝。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做到警钟长鸣、警示高悬,也是避免重蹈覆辙的有力手段。要对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一律挂牌督办,对肇事企业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罚重处,必须让肇事者付出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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