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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堵8小时8公里还“卡死”收费?

  背景:2月27日,四川毕家坝高速收费站严重拥堵,车辆排长队超过8公里。部分车辆堵住了收费站闸门,要求收费站免费放行,双方僵持了7-8个小时之后,最后被一名醉汉开闸放行了,引来现场阵阵欢呼。

  新京报发表殷国安的观点:醉汉的做法可能在程序上是不妥当的,但在实体上,却代表了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能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实现,恰恰说明程序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一个基本的根据就是,当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拥堵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应该开闸免费放行,毕家坝高速收费站拒绝免费放行本身就是错误的。公众缴纳过路费,就是花钱买服务。这种服务的质量要求就是保证高速公路的高速和安全。如果高速公路堵车后不能达到速度要求,其实就是商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应该承担责任,同时赔偿司机的损失,并且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立即开闸放行就是解决拥堵的最基本的方法。遗憾的是,对于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放行问题,全国出台法规的情况不容乐观。全国只有江苏、广东、上海等少数省市出台了相关规定,全国大多数地方都没有出台这方面的法规,只是在拥堵非常严重的特殊情况下,才由政府下令开闸放行。我认为,高速公路拥堵达到一定程度必须免费放行,同时全国的免费放行标准应该统一。交通运输部门应该平衡好车主和公路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不能只维护公路经营者的利益,听任高速公路拥堵而无动于衷。

  小蒋随想:高速路经营者不时会抱怨有人强闯收费站,并且抨击个别人殴打收费员。对于自持有“特权”、喜欢上演“全武行”的主儿,我们自当鄙夷,伤害他人的犯罪行为更当接受法律惩处。但也须注意,发生在高速路收费站的纠葛,显然不能全赖车主。比如,车辆通行高峰期,许多收费站并未加派人手、加增临时收费岗,导致众多车辆因为交费而排大队。这种“收费拥堵”有时长达几公里,车主们能没有怨气吗?还有,120急救车居然不在国家规定的免费通行高速路的车辆的范围之内。具体到各地,120急救车上高速路有的要收费,有的不收费,有的本地不收费,有的长途收费,标准不一,争执不断。与生命赛跑的120有时被卡在收费站,能不引发公愤吗?再者,有的高速路明明已到规定的收费期,或者早已收回修路成本,却轻松“任性”地延长收费期,能不让车主“胸口堵大石”?发生在毕家坝高速收费站前的8小时僵局,只是诸多高速路收费积弊的一次局部性爆发。一名醉汉开闸,只是暂时疏通了交通,高速路的各种心理与现实“梗阻”还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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