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圣诞节刚火过一次的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继续亮瞎网友的双眼:在该院官网上拉出通栏标题——“上海节日踩踏惨剧不幸证明我院节日管理无比正确。”正文称,“因为发生惨剧的外部条件是一样的几十年来在全盘西化大潮的席卷下,青年人已对西方洋节形成了毫无理性的迷恋,过节的方式也是毫无目的的游荡与无厘头的狂欢……”
一个奇葩的圣诞节,显然不足以让任性的“封校管理”偃旗息鼓。上海踩踏事故发生,意外的群体事件却成了封校有理的“铁证”。如此狂放不羁的推理逻辑,不仅让人“沉醉”,更让人“不醒”。因为按照这个意思:哈尔滨的大火可以反证夜不归宿是“无比正确”的,因为游荡在路上,就不会有家宅失火的风险;印尼航班失事可以反证打死不坐飞机是“无比正确”的,因为你连机舱门都没有迈进,自然不会有失联的风险……可是,如此因噎废食,对于风险社会来说,岂非倒退到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才最安全?
按照西北大学现代学院的说法,崇尚洋节,是迟早要发生必然的踩踏事故的。可是,20多年前,西风东渐没这么厉害,上海陆家嘴轮渡站踩踏事故莫非也要把板子打到洋节身上去?又或者10年前的北京密云,踩踏事故恰恰是在传统佳节看灯会上发生,“土节”就天然能安全避险?
这种倒果为因的诡辩,自然不堪一驳。但有几个前提,需要重申与明确:第一,不管有无踩踏事件,年轻人选择怎样的跨年方式、是宅还是嗨,这是他们的自由与权利;而城市提供安全有序的跨年平台,这也是职能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将公共安全责任置换为“青年人已对西方洋节形成了毫无理性的迷恋,过节的方式也是毫无目的的游荡与无厘头的狂欢”——这不仅是对宪法权利的赤裸裸剥夺,更是对罹难青年的恶意中伤。第二,永远不能以小概率的责任事故来质疑公民权利的合理性。合法自由的代价也许不小,但历史而言,不自由的成本只会是国家与民族最难以承受之重。再说,1989年英国希尔斯堡足总杯半决赛,2008年纽约长岛沃尔玛超市,2010年德国杜伊斯堡露天音乐节,2011年南非西北省酒吧……都发生过踩踏事故,莫非,也是因为他们没有“封校”或者“封城”?
当然,在千校一面的今天,尽管流传出“女神的身体、校董的脸”等绯闻,但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能笃定一种价值取向,跟各种洋节死磕到底,也是蛮拼的了。不过,价值理念的殊异,抑或兼容并包的多元,不是在大是大非上混淆试听,而应该在人类与社会共同坚守的底线之上呈现差异性。最起码的是:“反对去中国化”与庸俗地“反对洋节”,不是一回事。
真心哀悼那些消逝的年轻生命,就请尊重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由与美好的渴慕,就请踏踏实实穷究真相、严肃追责。只有正确的反思,悲剧才不会重演;也只有客观的反省,事故才能生成理性的力量。至于那些“无比正确”的鬼话与谎言,不算伤口上的一把盐,起码也是姿势不雅的一个冷笑话。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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