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今年11月20日起,凡属出租的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内,严禁在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里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堆放的物品或停放的车辆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根据市公安局发布的《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本市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在出租房屋时,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自今年11月20日起,本市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个灭火器。警方鼓励本市其他出租房屋按照这一标准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配备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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