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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严防震损房屋排危除险发生安全事故

  新华网云南鲁甸8月27日电(记者浦超)记者2014年8月27日从云南省昭通市政府了解到,为确保地震灾区震损房屋建筑排危除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昭通市政府紧急下发通知,要求灾区排危除险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责任区,落实责任人。

  地震造成灾区房屋大面积倒塌、损毁,大量房屋需要进行拆除。记者在鲁甸县龙头山镇等灾区看到,在公路主干道边的震损房屋已经拆除,旁边堆放着拆下来的钢筋和木材等;在远处的村子里,一些挖机正在拆除土坯房等建筑。

  记者从昭通市政府了解到,由于拆除数量大,工作任务重,部分基层干部群众缺乏房屋建筑拆除的基本知识,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排危拆除过程中图快、图省事,存在冒险蛮干等现象,导致房屋建筑排危除险安全防范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26日,巧家灾区4位村民在拆除危旧房屋时发生意外,墙体倒塌造成4位村民不幸遇难。

  昭通市政府紧急下发通知,明确各县区政府是排危除险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相关乡镇政府是排危除险安全防范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群众组织宣传、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排危除险工作的顺利推进,承担排危除险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责任。要求灾区政府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拆除和排危除险安全防范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拆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把握受损房屋拆除排危顺序、警示警戒、安全防护等重要环节,强化拆除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通知还要求灾区政府迅速组成联合督查指导工作组,形成部门、乡镇、村委、群众联动机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划分责任区,落实具体责任人。对于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隐患不排除、整改不及时的,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因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将启动行政问责及行政监察程序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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