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记者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11月25日前,山西省将针对全省范围内产生职业病危害且正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第二产业和部分第三产业用人单位,展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调查包括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地址、规模、所属行业、类别、生产经营的主产品、分性别职工总数、分性别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人数等情况。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全面准确的排查摸底,做到无一遗漏。(记者 郝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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