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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

  今年6月29日,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为总结交流宣贯落实情况,推动该法进一步广泛深入地贯彻落实,2014年6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召开了“纪念《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一周年座谈会”。

  参与该法制定的部分全国人大领导,推动该法制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安监总局、交通部、住建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代表,涉及特种设备的部分在京大型央企、相关行业协会及质检总局相关部门与地方质监部门代表共60多人到会。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石秀诗、十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贾志杰、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邵宁、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质检总局原副局长刘平均、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国务院参事张纲等嘉宾参加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大家共同回顾立法历程,阐述本部法律的重大意义,交流实施情况与感受,并围绕改革创新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讨论。

  该法颁布一周年以来,质检总局、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质监部门以及有关企业开展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逐步形成了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的一轮高潮。各地累计举办5000场次专题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直接受众近50万人;发放宣传资料340万余份,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一年来,各级质检部门结合法的贯彻,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职能转变研究,重点探索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检验工作、缺陷召回、电梯监管等改革创新,使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2013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27起,死亡289人,万台设备死亡率0.46,比上一年度下降11%,较好地实现了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不超过0.51的控制目标;2014年1-5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或相关事故73起,死亡69人,受伤59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6起,下降7.59%;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10.39%;受伤人数减少10人,下降14.49%。事故起数与死伤人数均大幅度减少,安全状况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嘉宾们充分肯定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同时也对今后落实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最后要求各级质检系统要进一步做好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国家进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想,不断在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完善法制、健全体制、创新机制,科学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改革发展,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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