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全面了解2013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事故查处工作,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以下情况:
一、本地区2013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并填报《2013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表》(附件1)和《2013年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查处情况表》(附件2)。
二、登录“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统计分析系统”(网址:http://sgxxxt.mohurd.gov.cn),填报本地区2013年每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信息和处罚信息。
请各地高度重视事故查处情况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填报相关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楼孝荣,010-58933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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