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消息,因营运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去年(2013年)我省共追究65名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128名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罚或党政纪处分。
当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10家因营运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客货运输企业。这10家客货运输企业是:洛阳市久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升发运输有限公司、郑州市祥云运输有限公司、栾川县安泰汽运公司、三门峡市荣达运输有限公司、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汇通联运车队、漯河市中远运输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渑池分公司、三门峡市恒泰运输有限公司。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姚占军说,上述企业所属营运车辆发生的惨痛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源头管理漏洞多,营运车辆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其中新中州(河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所属车辆,曾于2012年在山东严重超载被查处,此后该公司屡教不改,所属客车又接连发生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
“今后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提高道路货运经营准入安全门槛,利用GPS定位等先进技术强化对异地经营车辆的监管,制定规范异地运营车辆的管理办法,逐步完成对货运车辆的GPS监控。同时,将继续保持对客货运车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姚占军表示。
当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约谈了上述10家客货运输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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