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颜色

广东推广新的电梯责任险 事故最高赔100万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羊城晚报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随着1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推行,质检部门正在逐渐厘清有关电梯事故的责权利,并在广东全省范围内推广新的电梯责任险,将事后保险赔偿变为保险协助事故预防,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每次每人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据了解,电梯责任险并非新事物,但是由于其保障范围狭窄,很多情况均不予赔偿。保险行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广东省质监局和广东保监局联合推广的示范项目,新加装的电梯将统一投保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这一项目的亮点是无论是电梯所有人、使用人、生产厂商、管理方、维保单位之一均可作为投保人,且约定一旦投保,相关电梯的所有人、使用人、生产厂商、管理方、维保单位均同时成为被保险人,实现一方投保、各方受益,有效化解电梯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索赔争议、责任主体扯皮、共同责任分摊等问题。

          究竟由谁来掏这笔保险费用呢?“新加装的电梯一般会引导电梯生产厂家或者维保单位掏这笔钱。”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但是对于责权很难分清楚的电梯,如小区业主自行加装的电梯,首先要逐步确定电梯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出了问题是由厂家、维保单位、物业还是业主负责,才能确定投保主体,“这个过程很漫长也很复杂,有些即使确定了也未必所有的业主肯掏钱购买”。

          新的责任险保什么?又保多少钱?根据最新的合同条款显示,无论是停电、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电梯超速、超载、坠落、超越行程的保护、运动部件伤害、不平层、安全保护失灵、轿厢意外运动等原因,而导致的第三者跌落井底、夹伤、夹亡、摔倒等伤亡事故,包括因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会得到理赔。在每台基本保费80元的基础上有所浮动,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法律费用赔偿限额3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责任编辑 :yuanchx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