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月3日电(记者刘海、萧永航)记者3日从四川泸州市江阳区政府新闻办获悉,据四川泸州“12·26”天然气爆燃事故调查组通报,此次爆燃事故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目前已有8人被警方控制。
2013年12月26日22时45分左右,泸州市江阳区摩尔玛商场发生天然气爆燃事故,导致商场起火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40人受伤。
调查组通报称,2013年12月26日,泸州市江阳区摩尔玛商场爆燃事故直接原因,系当晚泸州华润兴泸燃气公司工人在商场大门外进行管道维修时,错将中压天然气管道与商场废弃天然气管道碰接。送气过程中,天然气泄漏至商场负一楼,遇用电设备发生爆燃。
经事故调查组初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已有8人被警方控制。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还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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