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上,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第一条就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
多位安全、环境问题专家向记者表示,这次爆炸事故中,还凸显了我国在化工紧急事件中的预案执行不力、预案准备不足等诸多漏洞。
两条管道的冲突
根据媒体引述的“事故说明”,11月22日凌晨两点半,一名道路的养护人员发现:青岛市黄岛区的秦皇岛街、斋堂岛街交汇处路面上现原油,随即向当地110指挥中心报警。随后,中石化潍坊输油处监测漏油设备也显示,东黄复线的黄岛出站压力迅速下降,这也是漏油信号。3点多,黄岛油库立即关闭输油阀门。此后,中石化各方人士也赶往漏油地点,其中就包括街道和附近海域。在爆炸时间点10点半之前,实际上街道附近的漏油已经处理完毕,但出现了两个难点:需要换下一段管道;同时部分油泄漏到了排水暗渠中。
一位曾在中石化下属企业工作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事故发生在厂区内,通常企业负责人会据事故的大小,进行两个渠道的报告:向上级马上汇报、向下级发出指令。但中石化在处理该事故时,即便是在10点半之前,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原油泄漏到排水暗渠后,可能会发生什么,其没有完成继续向上汇报的这一过程。
一位安全环保专家告诉记者,从应急的角度看,中石化没有能够阻断泄漏源。“一旦流入到市政管道内的话,假设不能阻止火源(如丢一根火柴),或者进行了其他误操作,都有引起爆炸事故的可能。而此后,事故果然发生了。”
由于原油的部分轻质组分从排水暗渠中上升至涵洞(而涵洞本身是密闭空间),再遇到火源,导致发生了最终的大事故。该环保专家表示,如果追根溯源的话,肯定要去看当时的市政设计与石油管道之间的冲突,“按照道理,石油管道肯定是不能放在市政工程附近的。但是在应急预案执行时,没有周到地考虑到原油组分可能上升,并与火源接触的这一点。”
预案执行的另一疏漏在于,尽管部分安监及环保人士都到达了海边,但他们是否也在街道附近的漏油点,至今尚不清楚。尽管有媒体称,中石化潍坊输油处在寻找漏油点后,于11月22日9点时就用沙土将斋堂岛街油污路面完全覆盖,并对漏油处进行了围挡封闭和交通管制,但并没有考虑到人员疏散等问题。
在中石化处置漏油的过程中,当地相关部门人员也可以尽力配合中石化去做街道附近的疏散及警示牌设置等工作。不过,一位化工行业人士则提醒,事发之前做人员疏散的话,是否会引起新问题,这也是相关部门所担忧的地方。
但一家在华投资设厂的美国化工企业内部管理层则告诉记者,如果是化工厂,其内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甚至只是飘出来一点异味的话,工厂也要进行全员疏散,“虽然工厂内有数百人,而且也会影响工作,但只有及时疏散,才能确保人员的安全。”
预案设计不容忽视
前述环保专家还指出,这次中石化事故中还暴露出,国内企业在预案设计上或许也存在疑问。比如说,石油公司的预案中提示过,当原油进入排水暗渠或原油出现泄漏后,应该采取哪些具体的操作步骤及方式?原油进入到市政管网的话,最主要的步骤有哪些,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排查和安全措施,是否应尽快进行物料收集及群众疏散?另外,假设这些事故发生时,并没有这些具体的对策,那么当初的预案是如何通过的?
他说,由于中石化及中石油的不少油气管道可能多数都在荒郊野外,监控虽然麻烦,但与市政项目产生如此大的冲突、且原油泄漏到市政管网中的情况并不多,因此预案准备不足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在预案设计过程中,每一个细节及可能发生的问题都应该考虑在内,“从此次事故中需要吸取的教训颇多,其中之一就是必须要彻查国内油气管网的排布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对预案进行补充。”
目前,国内油气管网大约有10万公里,而对应的预案、对于管网的线路布置、埋深情况等如果没有详细的数据掌握,那么今后也不排除继续发生类似事故的可能。而且,由于我国现有的勘察及监测技术还不能完全与国际接轨,再加上房地产及市政建设速度也相当迅速,管网状况的复杂性或许连具体的维护公司、维护人员都不知晓,其隐患也会较多。
而那位前中石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士则对记者称,在设计相应预案(特别是对具体项目采取的紧急预案设计)时,也应该邀请地方相关部门参与,根据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大小、启动地方及企业的双重应急预案,企业和地方也应成立现场应急小组,进行危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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