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针对省内外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局面,省安监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强化对“两重点、一重大” 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安监局及时制定了《全省化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组织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广大化工企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部署要求,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油气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各级能源、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开展拉网式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凡是整改不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目前,全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已进入尾声,相关情况正在调度统计。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改了一大批问题和隐患,提高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了化工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坚持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机制,省安监局组织力量,及时掌握外省乃至国外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对省内发生的每起危险化学品事故和重大险情,及时派出督导组,督促指导市、县安监部门和企业查清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7月份,省安监局召开了全省安监系统视频会议通报今年以来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安排部署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工作要求。7月27日,山东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氧水生产装置火灾事故发生后,按照郭树清省长和邓向阳副省长的批示要求,省安监局及时组织专家赶赴事故现场,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制定下发了事故通报。8月30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全省20家双氧水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研讨会,聘请专家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详细介绍双氧水安全生产特点和注意事项,研究制定了加强双氧水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措施。
三、突出对“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省安监局组织各级安监部门,强化对“两重点、一重大” 化工企业(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对容易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企业,逐一研究制定监控措施,落实隐患整改责任。重点抓好泄漏后呈气态的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特别是涉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光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储罐、装置和管线等,有关安监部门和企业明确监管责任人,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大型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各级安监部门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罐区防汛、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泄露、防高温等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得到认真执行。
四、着力抓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的要求,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解、检查指导等方式,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创新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化工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查找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化工企业治理“三违”活动,将检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八大”危险作业安全规范,以及工艺装置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治违”工作,预防直接作业环节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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