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8月5日对外通报称,该省新化县温塘镇共升煤矿“7·24”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迟报、谎报事故”,7人已被先期免职。
通报称,7月24日下午6时左右,新化县温塘镇共升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事发后,该矿矿主超过规定时间向新化县有关部门谎报事故死亡2人,并伪造事故现场。新化县未经认真核实就按照煤矿提供的情况以死亡2人进行了事故上报。
针对群众举报,湖南省省长杜家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准确核查事故伤亡人数,确保无误,对伤者全力抢救,对死者家属做好安抚,查清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止各类伤亡事故再次发生。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要求湖南省安委办牵头,煤监、煤炭局参加组成督查组,迅速赴事发地开展督查,实事求是报告事故结果。
经重新组织核查,新化县人民政府确认事发煤矿当班下井18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造成8人死亡。
通报称,“这是一起典型的迟报、谎报事故,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充分曝露了新化县安全生产认识不高,大检查不认真不落实,年产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产整顿不到位和事故报告处置不严肃等突出问题。”
目前,煤矿矿长崔东辉、实际控制人刘平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温塘镇镇长田武高、新化县煤炭局副局长刘道辉、温塘镇党委委员刘四奇、温塘镇副镇长刘建斌、温塘镇安监站站长吴智勇、新化县煤炭局驻温塘煤监站站长曾晓峰和副站长罗远辉等7人被予以先期免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同时,由新化县人民政府依法立即关闭共升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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