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榆中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连搭乡加油站附近对一辆车牌号为“甘A·KP246”号红色货车检查时,发现核定载重1.495吨的货车竟然装载了13.38吨,超载800%。7月6日,榆中交警大队对货车货箱挡板拆除,并对驾驶员郭某处以罚款2500元、记6分的处罚。
7月5日中午12时许,榆中交警大队交警在辖区巡逻时,在榆中县连搭乡加油站附近看到一辆蓝牌货车正从远处坡道上晃晃悠悠驶近,巡逻交警发现这辆货车货箱内运载的炉渣好似一座小山,车箱四周挡板有明显加高的痕迹。拦停货车检查时,巡逻交警从驾驶员郭某出示的行车证上看到,该车自重4.27吨、荷载1.495吨。但据巡逻交警目测,车上所承载的炉渣绝不止1.495吨。经交警再三询问,驾驶员郭某最终将一张刚刚出发时货车的称重单交给了交警,称重单上明确标注该车刚刚称重“毛重”17.65吨,除去该车自重4.27吨,车上运载的炉渣竟然重达13.38吨,超载800%。
巡逻交警随即对该货车进行暂扣。进一步检查中,交警测量发现,车主不仅将货箱两侧的挡板增加了40厘米,还私自将货箱加长了60厘米。7月7日采访中,记者见到了驾驶改装车辆的驾驶员郭某。“这也是为了养家糊口,我没感觉有什么危险,应该问题不大吧!”郭某对记者说,自己的货车其实挺大的,如果按照荷载拉货很不划算,对车辆也算是浪费。榆中交警大队教导员樊舒广告诉记者,按照规定,郭某超载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另外,其私自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也被依法处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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